本章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文化? 行政文化的内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其广义而言,行政文化是指行政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政制度和组织机构。从狭义来说,行政文化仅指行政意识形态,即在行政实践活动基础上所形成的,直接反映行政活动与行政关系的各种心理现象、道德现象和精神活动状态,其核心为行政价值取向。 2、试述公共责任的特征与原则。 公共责任的特征 1、公共责任是一种义务。作为政府机制构成的行政系统和行政人员,承受行政责任的过程,就是一个承担为国民尽义务的过程。这种义务因时代和国家阶级基础的不同大致表现出三种不同形态:(1)在西方国家的封建时代,行政责任表现为一种契约性义务。行政责任是保障这一契约性义务的手段,在契约规定的期限或条件内,行政官吏对国家最高统治者,存在着包括人身隶属在内的绝对服从关系。(2)在缺乏法制与民主传统的东方封建国家,行政责任则基本是一种道义上的义务。行政责任的全部目的,就在于确保行政官吏对君王的绝对忠诚,而各级行政官吏在忠君观念支配下,通常都自发地履行着为封建帝王尽忠效力的义务。(3)进入近代工业社会,随着国家权力主体由封建帝王向国民大众的转移,在一些法制较健全和法规较完备的国家,行政责任呈现出法律性义务特征。各级行政官员对国家权力主体所承担的义务,转为由法律加以规范,他们承担着为国家权力主体服务的法律义务。 2、公共责任是一种任务。行政管理在承担义务的基础上,还必须通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的方式,对国家权力主体负责。行政官员执行国家主体的意志、方针、政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具体完成权力主体所交付的任务的过程。 3、公共责任是一种监督、控制和制裁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责任是一种以外在的约束力为支撑力的个体或群体行为。在实行民主政体的国家,行政部门是为主权所有者——国民服务的。为此,就必须根据国民的意志,通过一定的方式,控制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防止行政机关肆意追求特殊利益,而置国民的利益于不顾。公共责任的一般原则 行政管理是一种权力,同时也是一种责任,权力是手段,责任是目的,责任是第一位的。行政责任作为一个伦理范畴,表现为在处理个人对政府、对行政机关以及对人民的利益关系时应该履行的行政义务。 (一)公正 从行政制度的角度看,行政责任伦理就是要追求公正。从本质上讲,公正问题产生在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中,所以利益关系的种类就决定了公正问题的划分。在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中,有两种最基本的关系形式:一是利益交换关系;二是利益分配关系。与此相应的就有两种最基本的公正形式:一是交换公正;二是分配公正。 1、交换公正。在利益交换关系中,从利益主体的交换意志来划分,可分为自愿交换和非自愿交换;从利益主体在交换中的地位来划分,可分为平等地位的交换和不平等地位的交换;从利益交换的结果来划分,可分为等价交换和不等价交换。 2、分配公正。利益分配关系是一种更为复杂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分配涉及的是合作产生的利益。合作利益的产生既有直接合作者对这个利益的贡献,也有外部因素对这个利益的贡献。如何分配才公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因此,历来众说纷纭,历史上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公正思想和公正原则。实际上,不同的公正思想和公正原则背后都反映了一定阶级或处于一定地位的人的利益。 3、程序性公正与规则性公正。交换公正和分配公正可以看作是实质性公正,因为它们和利益直接相关。还有两种形式的公正,那就是程序性公正和规则性公正。规则性公正和程序性公正虽然是形式的公正,但由于和结果的公正(即实质性的公正)直接相关,所以,仍然是十分重要的。现代行政系统是一种高度合理化、制度化、程序化和开放的组织,它需要的行政伦理首先是平等的合作、合理的规则、普遍可接受可操作的道德规范程序和具有公正合理性基础的系统秩序。 4、权力与义务的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是社会主义行政伦理公正的基本原则。行政过程和公共政策要力求做到:首先,一些基本的社会利益,如一些基本的自由权利、一些基本的社会福利和机会等都应平等地分享;而一些基本的社会负担,如对别人权利的尊重、对合法权威的服从、对公共秩序的遵守等,所有公民也应平等地分担。其次,对于一些不能平等分配的利益和负担,也应该使不同主体享有的利益和创造这些利益时各自所做的贡献在比例上大致相等。一般来说,不能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结果,而只能是对自己劳动的报偿。社会主义的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就是要消灭不劳而获。 (二)效率 一切行政活动都须保证其有效率和高效率,这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其基本内容有: 1、唯实行政的意识,唯实即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行政效率的根本点。 2、积极行政的意识,所谓积极就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去认识、把握客观规律,积极主动地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把握时机,参与竞争。 3、科学行政的意识,这里所讲的科学行政意识,主要是指努力学习,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以科技进步的新成果不断改善行政方式,提高行政能力。 4、充分行政的意识,所谓充分是指行政投入的各种资源的充分利用,使有限的投入创造较大的有效产出,节约行政资源。 (三)道德 1、行政组织的道德。行政组织的道德是相对于行政管理者个体道德而言的,它由行政体制内在的一系列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原则、规范所构成,并通过社会结构关系,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条例和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制度等环节表现出来。体制伦理依附于体制而存在,与个体道德相比较,体制伦理对于维系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具有优先地位。 2、行政管理者的职业道德。行政管理者既要具备社会成员的一般伦理,又要具备作为政治角色的职业伦理。职业伦理应该是相对于社会群体的关系以及特别事项而言的,职业道德实质上就是责任与义务的表现。责任就是对国家权力主体负责,通过自身职责的履行,来为国民谋利益。对国民负责,从国民的利益着想,实质上就是“公仆责任”。责任也是一种义务,承担为其服务对象尽责尽职、谋取利益的义务。对行政管理者来说,行政活动过程是一个承担为国民尽义务的过程。崇高的人生目的(或职业目的)赋予责任以意义,而责任也可看作是目的的一部分。实现责任伦理,必须具备两方面的基础:(1)指导行为的行政良心;(2)实现职业功能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