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
一、当代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类型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国家就普遍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浪潮。改革的广泛性、全面性和激进性前所未有,出现了扩大市场职能范围和限制政府作用的趋势。这些改革大多在世纪之交和时代转型的环境下推进,改革体现了对数十年来行政管理实践的反思,同时又是对新时代和新环境的自觉适应,其总的目标是致力于由传统行政模式向新的行政模式的转换。
  人们一般将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分成三种类型:
  (一)实现由传统公共行政向新公共管理的转变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致力于对传统的官僚行政体制的质疑,实现由传统公共行政向新公共管理的转变。尽管其改革的广度、深度、持续性及影响面各不相同,但都涉及公共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其基本措施是借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来重塑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在改革过程中贯穿着目的性原则和经济节约原则。
  (二)实行连续或不连续的渐进式改革
  在欧洲大陆,受官僚制传统影响而又有不同行政文化背景的法国、德国、荷兰、瑞典等国实行的是连续或不连续的渐进式改革,这些国家也都受到了新公共管理的影响,反映了一种长期的现代化进程,其基本措施是不打乱各行政机构的运作,而只是使它们服从更为严格的管理监控。亚洲的日本也大体上属于这一类型。
  (三)争取合法性或强调制度化的行政改革
  在意大利、西班牙和希腊等国,为争取行政合法性或强调制度化而进行行政改革。这些国家一般都处于危机四伏的环境中,原有的公共行政机构组织得不太完善或刚刚脱离前官僚制状态,行政合法性和制度化改革是当务之急。其基本措施或者是对管理主义改革措施的零星引进,或者是对传统官僚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由于西方国家的上述改革尚在进行之中,其改革过程中的争论和相互竞争程度也较大,目前还很难对其优劣兴废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但是,可以预见的一个基本趋势是,与全球化和信息化相呼应的行政现代化改革将在这些国家以更快的速度向前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