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简要分析科学化对行政领导过程的要求。
  所谓科学化过程,指的是行政领导在其计划制订、控制与监督等方面,要尽可能地依赖科学管理和科学领导的知识资源和体制资源,使领导活动在一种规范的状态中展开。一般地说,科学化过程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领导者进行决策和制订计划必须按照科学的原则进行。即遵循科学的原则、程序,依靠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决策和计划活动。它要求领导者要建立科学的决策和计划体制,注重集体共同决策,决策过程中特别注意依靠各种智囊组织,注意与各种专家的横向联系,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共同完成决策和计划的制订活动。其次,要将决策和计划制订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从传统的依靠经验进行,转变为依靠科学分析进行决策,广泛运用新兴科学方法和先进知识,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确保决策和计划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第二,领导者对整个组织活动的控制以及对下属的监督、考核必须纳入到科学的规范体系中才能确保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领导者应该制定科学的控制体系、监督手段和考核指标,为行政领导活动的质量提供量化的检测指标。
  28 试论行政领导者的授权艺术。
  授权是领导者普遍采用的一种领导艺术。这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领导活动多具有“领导行为与领导目标的间接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领导者必须依靠授权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才能有效地完成组织的目标。二是当代行政活动具有多样性和专业化的特点,任何一个行政领导者不可能是握所有信息,具有完备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的全才,他必须在某些领域通过授权,依靠那些具有管理能力的专才,去完成组织目标。第三,现代行政领导不是以领导者为原点的垄断型活动,而是下属与领导者融为一体的参与型活动,下属正是通过参与有有效的管理,获得一种自我归属感和主体价值的实现,因此,如何将制定决策和执行决策有效地联为一休,就成现代领导活动的重要特征。
  授权的类型包括四种:(1)刚性授权。即对所授权力、责任、完成任务的要则、时间,都有明确规定,被授权人必须严格遵守。通常对一些重大事项宜采用这种授权类型。(2)柔性授权。即只一个大纲或轮廓,让被授权人有较大的自由度做随机应变的处理。它宜用在事情复杂多变、领导对情况也不甚清楚,被授权人精明强干的任务上。(3)惰性授权。即领导者将自己不愿也不必处理的繁杂事务交由下级处理,其中包括领导者本人也不知道如何处理的事务。(4)模糊授权。它与柔性授权有些类似,只是给予被授权人的权力限度比较模糊。领导者授权的原则是:(1)因事择人,视能授权。者只有在对 之能力、性格、条件及其影响力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才能使授权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2)明确权责,适度授权。明确权责就是领导者向被授权人明确所授予的权力大小和责任范围,明确执行某项任务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所谓适度,就是要授权,只向自己的直接下属授权,而不是超级授权。它包括本三方面:授权不是将自己的领导权力全部授予某人,而是将有关事项适当分别并授予若干个适合被授权的人;授权不能超出范围,不属于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事,不能授权;授权一般是一事一授,有关任务完成后就及时收回权力。(3)授权留责,监督控制。领导者下授权力,但不下授责任,即可以充分发挥被授权人的积极性,但行动的后果必须由授权者负责,不能在下授权力的同时而逃避责任,(4)防止反向授权。领导者在承担责任的同时,也要防止下级责任。
  29、试论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集体领导的关系。
  现代行政领导是一种追求效率和速度的活动,因此,行政部门一般采取首长负责制的领导方式。它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的规定:第一,行政首长对于本单位、本部门乃至本层级的领导和决策具有最高的领导权和最终的决策权,负有主要的或全部的行政责任;第二,个人负责制建立在一定的民主讨论基础之上,它要受制于各种民主化原则,这是充分发挥领导集体成员之积极性的有效保障;第三,首长负责制的运作是以分工负责制的方式展开的。这种分工包括纵向分工和横向分工两个方面。
  首长是行政领导活动能否顺利展开的关键所在。行政首长具有以下特点:全局性,即具有提出战略思想的能力;超前性,即具有能够预测本系统所潜伏的危机、面临的挑战以及确立未来发展优势的能力;超脱性,即从根本上、宏观上把握行政领导活动过程的能力。
  现代行政领导活动并不是仅仅依赖于行政首长而展开的,强有力的领导集体是行政领导活动顺利展开的制度化保障。一般地说,领导集体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成为资源组合得当的素质结构:(1)老中青相结合的年龄结构;(2)高水平的文化知识结构;(3)领导集体的全面能力结构;(4)协调互助的性格气质结构。
  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集体领导的关系是:(1)集体领导不能代替首长负责制。领导集体不能借口集体领而剥夺行政首长的决策权;行政首长也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2)首长负责制是一种组织领导制度,而领导集体的分工负责是一种运用方式。从严格意义上说,在实行首长负责制的行政系统中,对整个行政机关的工作结果承担最终责任的只能是行政首长。领导集体内的个人负责制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分工领域的工作负责,这一责任通常来自行政科长的授权,这是工作层面的负责。二是对行政首长负责,这是终极意义上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