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简要分析行政控制的环节。

  行政控制包括四个环节:
  首先,确立控制标准。行政控制的对象、任务不同,控制的具体标准也应不同;控制标准来源于任务、方针、政策和变化了的情况,各类控制标准都应力求实事求是。
  其次,实行有效监督。监察与督导能促使行政活动的正常运行,同时也能发现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为控制提供依据。
  第三,健全反馈系统。反馈系统机构完善,人员素质高,信道畅通,就能把偏差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行政领导。
  最后,采取控制措施。要根据偏差地性质、程度、范围以及产生偏差地原因,采取相应地纠正措施。
  40、简要回答行政监督的基本功能。 
  一般而言,行政监督的功能主要指监督和缓行政机关及其内部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行政法规、行政政策的情况,同时纠正和惩处违反行政法规、行政纪律的行为。具体地说,行政功能监督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三种:
  (1)行政督察。无论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实行的行政性监督,还是行政机关在本系统内部进行的行政监督,目的是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执行国家行政法规、行政规范、行政纪律的情况。这是行政监督的第一项功能,也是最基本的功能。行政督察通常可以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专项督察。长期行政督察通常一般一年一次,目的是督察有关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在一年行政工作中的整体执行情况。这种督察是一种综合性检查,它涉及到行政过程的方方面面,因此,也是最重要的行政督察。中督察期督察一般以半年为一考察周期。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先前制定的行政目标和行政任务,详细地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检查。短期督察通常一季度甚至一个月进行一次。专项督察是就行政执行过程中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的监督与检查,这种督察具有针对性和临时性的特点。  
  (2)行政纠错。行政督察的功能一方面是监督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执行行政法规、行政规范和行政纪律的情况,另一方面,当发现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违法行政时,行政监督还可以发挥行政纠错功能。行政纠错是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违反有关国家行政法规、行政规范、行政纪律的情况下,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所进行的旨在查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的行政活动。行政纠错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事后性,即它总是滞后于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
  (3)行政防护。作为一种政治监督,行政监督一方面要防止某种违反行政法规、破坏行政纪律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又要保证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在行政活动中避免再次违反法规,促使行政活动健康有序运行。同时,行政防护必须做到在行政监督中的公正执法。行政监督的防护功能是运用行政法规和行政纪律的约束、行政规范的控制和严密的监督活动以及制止和处分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来实现的。   
  41、简要分析行政监督的基本内容。
  通常,行政监督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行政指派监督
  一般而言,行政监督主体对行政监督客体的监督就构成了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行政监督主体一般指上级行政机关和专门的监督机构,而客体则指下级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行政机关对下级的监督一般可以相对地分高、中、低三个层次。不同层次有不同的监督内容。
  行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工作监督,其主要内容包括合法性监督、合理性监督和对行政人员的监督三个部分。其中合理性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这些监督行为在高、中、低三个层次上的内容有所不同。行政监督的内容可细分为对行政指派、行政指导和行政评价的监督。如果以中国整修行政系统为参照系,国务院的监督为高层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督为中层监督,县级人民政府的监督为基层监督。
  行政指派是指根据行政人员的品行、修改、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和各项条件来分配他们的工作任务。行政指派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行政工作的整体效率。
  根据行政指派和内容和特点,对行政指派的监督的内容主要涉及到:(1)行政领导是否按照自己的职权和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分配任务。(2)行政领导是否定期调查和分析行政机构的内部情况。(3)行政领导是否定期考察行政人员的各项素质。(4)行政领导在行政指派时是否考虑到工作的轻重缓急。(5)行政领导在行政指派时是否给行政下级保留了适当的自主权。(6)行政领导在行政指派时是否做到了行政人员的最佳组合。
  行政指导监督
  行政指导就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进行的非强制性的、以影响下级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行为为目的的行政活动。它包括管理性行政指导、协调性行政指导和咨询性行政指导。
  任何行政指导都有一个合法性、合理性和责任性的问题。具体而言,对行政指导的有效性监督通常涉及到三个方面的内容:(1)对行政指导合法性监督;(2)对行政指导合理性的监督;
  (3)对行政指导责任性的监督。
  行政评价监督
  行政评价是指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所完成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通过评价确定奖罚的对象。行政评价涉及到如下关键变量:行政计划和行政目标是否吻合;已经完成的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合乎标准;工作效率是否合乎要求;行政人员的能力是否胜任各自担负的工作。行政主人一般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对行政评价的监督通常涉及到四个方面的内容:(1)行政评价是否具有客观标准;(2)行政评价是否公开;(3)行政评价是否公正;行政评价是否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