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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个案研究法



知识点一:个案研究概述

根据陈伯璋(1990)的看法,个案研究已逐渐形成两种形态,其一是量化研究取向,主要受实验心理学的影响,发展成“个案实验法”;另一种则是质性研究取向,主要受精神分析、诠释学、批判理论及人类学的影响,运用诠释方法与参与观察来研究。本章主要着重于探讨质性研究取向的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case study),又称案例研究,是指对单一研究对象的某个或某些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研究的方法。所谓的单一研究对象可以是一个个体、一个社会组织(如学校、家庭、社区)、一个团体、一个情境或事件等。

一、个案研究的种类

(一)个人个案研究、机构个案研究、群体个案研究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个案研究可以分为个体个案研究、机构个案研究和群体个案研究。

个人个案研究是以个人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目前状况、发展水平的全面描述及既往历史资料的追溯,寻求变量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理解个体发展现状、指导个体正常发展的目的。个人个案研究源于医学领域中对精神病患者的研究,后来扩展到法学领域对罪犯的研究,心理学领域对个人进行心理分析、咨询、诊断和治疗等。在教育领域中,个人个案研究主要是指对儿童、教师等进行的研究。如对某智力超常儿童的研究,对某儿童成长历程的研究,对某问题儿童的研究,对某教师创造性教学的研究等等。个人个案研究可以通过调查访问、实际测查,也可以通过自传或别人介绍相关材料进行研究。 

机构个案研究是以家庭、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为研究对象进行的研究。机构个案研究一般涉及该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的主要目的、任务以及为实现目的所采取的一些典型的做法和改革措施。如某学校校本课程实施状况的个案分析,某超常儿童家庭状况的个案分析等。

团体个案研究是指以某一类企业团体、学术团体、群众性组织、或地区中一定数量的成员为研究对象进行的研究。虽然研究者意欲了解群体的状况,但实际的研究被试往往是少数几个典型代表。这种研究通常采取“群体—个体—群体”的研究模式,即研究者通过从群体中随机抽取出具有代表性的少数个体,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推知群体的状况。这种模式应用于以下两种情形:一是需要通过对典型个体的研究以弥补大规模的群体研究的不足;二是由于时间、经费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对群体中的少数被试进行研究。如《北京市城市中小学生生活状态调查报告》就属于团体个案研究。该研究通过对北京市三十所中小学家长的问卷调查推知,北京市城市中小学生生活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基本上令人满意,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诊断性个案研究、比较性个案研究、专题性个案研究、借鉴性个案研究

根据研究的目的指向,个案研究可以分为诊断性个案研究、比较性个案研究、专题性个案研究、借鉴性个案研究。

诊断性个案研究是指对个案的全面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并根据有关意图、指标,对个案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评判,得出一定的结论。如对教师某节课进行评价,就可以用诊断性个案研究。

比较性个案研究是指对不同的个案进行比较,以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更高的目标。这种方法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横向比较个案研究,对不同个案的相同特质、内容或方面的不同表现的比较。如对不同教师在组织同一内容的教学活动的效果进行比较。二是纵向比较个案研究,即对同一个案多次重复同一活动的情况进行比较。 

专题性个案研究是指对一些外延较窄,内涵较深,易于操作的问题进行研究,可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

借鉴性个案研究是指对一些成功案例和问题案例的针对性研究,对成功的案例进行模仿,对问题案例则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二、个案研究的特征

(一)研究对象的个别性

个案研究的对象是个别的人、个别的事件、个别的团体等,个案研究的目的固然是要了解和把握个体的具体情况,但通过个案研究,往往也可以揭示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规律。如瑞士著名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通过对少数儿童的个别谈话法,揭示出许多带有普遍性的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

在实际的研究中,要处理好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个别虽然可以反映某些一般的特征,但二者并不等同。个案研究取样少,研究结论的代表性差,因此,不宜机械地推广到一般中去。

个案研究中对象的个别不是任意的个别,而应该具有与众不同的典型特征。因此,个案研究对象的选择往往是通过目的性抽样获得,即根据研究者对特殊问题的目的要求,在特定的范围内选取特定对象。所选的研究对象应该具有典型性特征,不具典型特征的个别对象是没有太大研究价值的。比如,以某儿童为个案研究的对象,该儿童必须具备以下三方面的特征:第一,在某方面具有显著的行为表现;第二,在这方面有关的某些测量评价指标与众不同;第三,教师、家长等主要关系人都有类似的印象和评价。

(二)研究内容的深入性

一般地,个案研究既可以研究个案的现在,也可以研究个案的过去,还可以追踪研究个案的未来发展。个案研究既可以做静态的分析诊断,也可以做动态的调查和跟踪。由于个案研究的对象不多,这就确保了研究者能够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对研究对象进行多方位、多层面、多维度的研究。例如,对某一学生攻击性行为成因的调查,可以通过个案研究,从多个方面了解原因,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三)研究方法的多样性

个案研究涉及的内容广泛,研究任务也多种多样,这就决定了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因为不同的研究任务和研究内容需要不同的研究方法来达成。虽然个案研究有自身特有的研究方法,如下面要介绍的追踪法、追因法、临床法和产品分析法等。但是,个案研究又不是完全独立的研究方法。为了搜集到更多的个案资料,从多角度把握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就必须结合教育观察、教育调查、教育实验、教育测量等多种研究方法,综合各种研究手段,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例如,我们研究一个超常儿童,首先需要对被试进行智力测验,看看其智商是否超常,这就要用到测量法。还要对被试作系统观察,看看其各种智力操作是否杰出,同时要调查其成长环境,必要时还要做一些对照实验。

(四)研究时间的长期性

个案研究往往是一种比较长期的研究。在个案研究中,要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不仅需要了解其现状、发展的历史背景,还把握其发展过程及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因此,研究需要持续较长时间,甚至需要追踪研究。如对超常儿童的个案研究,一般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追踪研究。

三、个案研究在教育领域的运用

个案研究在教育领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方法。我国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心理学家孟昭兰都采用过个案法进行相关的研究。

在发展心理学领域,最初研究者常常通过对一个或少数几个被试进行详细的研究来解释儿童心理的发生发展,如一些心理学家常用记日记的形式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详细观察记录,皮亚杰早期的研究就是采用个案法。

在教育、心理研究领域中,个案研究曾局限于对适应不良问题的研究,如行为异常的幼儿、不良家庭、不良团体等等。现在个案研究的对象已经扩展到学习优秀的儿童、有成就的社会团体。

注释:

1. 个案追踪法:该研究方法是选择个别具有典型意义的当事人或典型案例进行长期的追踪调查研究,以便完整、准确地掌握某种犯罪心理形成与转化过程的基本规律。

2. 追因法:就是追寻和探究现象背后的原因的方法。它是个案研究中经常使用的,与实验法因果顺序相反的一种研究方法。实验法是由因导果,即先确立原因,然后根据原因去探究产生的结果。追因法则是由果溯因,即先见结果,然后根据发现的结果去追究其发生的原因。

3. 临床法:临床法不是专指临床医学中的方法,它是与实验法相对而言。临床法的主要特点是对个人的行为作系统的和综合性的详尽描述,无比较标准。在具体作法上还可分个案史(case history)法、观察法(observation method)和调查法(survey method)等方法。它是医学心理学,特别是临床心理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4. 产品分析法:又称活动产品分析,它是通过分析学生的活动产品,如日记、作文、书信、自传、绘画、工艺作品等,以了解学生的能力、倾向、技能、熟练程度、情感状态和知识范围。

5. 孟昭兰:

教授,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博士生导师,著有多本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在情绪研究的领域里已跋涉了20多年,是国内这方面屈指可数的专家。在从事情绪心理的实验研究中,经常与婴儿“打交道”,多年的实践引起对婴儿心理发展的兴趣。考虑到婴儿是我国发展心理学研究较少的领域,介绍这方面的研究资料和作出现阶段科研成果的总结是十分需要的,这将有助于引起广大发展心理学家对婴儿的研究兴趣,充实教学内容,并指导社会上的对婴儿的教育、教养实践。主编:《婴儿心理学》、《人类情绪》、《普通心理学》、《儿童教育》等。

6. 皮亚杰:

让·皮亚杰(Jean Piaget,1896年8月9日-1980年9月16日),瑞士人,是近代最有名的儿童心理学家。他的认知发展理论成为了这个学科的典范。皮亚杰早年接受生物学的训练,大学时期学习哲学。但他在大学读书时就已经开始对心理学有兴趣,共曾涉猎心理学早期发展的各个学派,如病理心理学、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精神分析学说。从1929年到1975年,皮亚杰在日内瓦大学担任心理学教授。皮亚杰对心理学最重要的贡献,是他把弗洛伊德的那种随意、缺乏系统性的临床观察,变为更为科学化和系统化,使日后临床心理学上有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