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四章 行政组织>>学习内容>>知识点二
在知识点二中,我们主要学习了两个问题。
一、行政组织结构
行政组织结构即行政组织的排列组合,它涉及行政组织的层级化与部门化问题。
(一)行政组织的层级化
行政组织的层级化是指行政组织系统中纵向管理层次的划分,各层级之间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行政组织的层级化是行政管理的客观要求,但这决不意味着层级越多越好,相反,行政组织层级太多必然带来弊端。因此,层级数量必须适当。行政组织层级的设置既要取决于组织规模和组织的管理幅度,还应综合考虑许多具体因素。
(二)行政组织的部门化
行政组织的部门化是指行政组织系统中横向部门的划分,亦即同级机关和每级机关内部各部门间的划分。部门化既有积极作用,也有其局限性。行政组织部门划分的标准主要有四类,按职能、按程序、按区域和按行业。
二、行政组织体制
行政组织体制是指行政组织各层次、各部门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制形态。它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权力的分配,即行政权力的名义、实际归属及其运用。行政组织结构所表现出来的层级制的纵向结构和职能制的横向分工,实际上就是行政组织纵向分权和横向分权关系。
(一)首长制与委员会制
以掌握最高行政决策权的人数为标准,行政组织体制可以分为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首长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最高决策权由行政首长单独行使,并独立承担全部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
委员会制是指最高决策权力由领导群体集体行使,并共同承担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
(二)集权制与分权制
以纵向权力分配的集散程度为标准,行政组织体制可分为集权制和分权制。
集权制是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下级处于被动服从和严格受控地位,其行为基本上取决于上级指令的一种组织体制。
分权制是指将行政权力较多授予下级的一种组织体制。其特征表现为行政下级在其管辖权范围内、名义和实际上都享有主动采取行政措施的自主权,上级除负监督责任外不横加干涉,而由下级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其是。
通过知识点二的学习,请同学们再结合我国政府的实际反思一下,我国行政组织的结构和体制是什么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