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五章 行政领导>>文本学习>>知识点二
一、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相结合的制度。
民主制是指在国家生活中,人民当家作主,有权以不同的合法方式参加对国家大政方针、重大决策和法律的讨论,参加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及社会事务的管理。
集中制是指在高度民主基础上实现合理集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民主制和集中制相辅相成、互相制约,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
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与行政首长负责制
集体领导是集体决策、共同负责的制度,即对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讨论,做出决策和决定,一经决定,必须共同遵守。
①实行集体领导,对重大问题表决时,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和集体决定。
②在集体领导中,行政首长必须正确地使用最终的决定权和否定权,应在集体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或否定,而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③行政领导班子内各个成员要分清职责,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分工合作,不能互相推诿。
个人分工负责是领导班子内成员为执行集体领导意志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是保证集体领导实现的重要措施。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是集体领导工作的组成部分,分工不分家,既要分工,又要配合,实行权责统一。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是辩证的统一,不可偏废或分割。集体领导是个人分工负责的前提,个人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的基础。集体领导的决策是个人分工负责的方向、目标,个人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意志实现的途径。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相对于委员会制而言的,是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制度的具体形式。它是指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具体的日常行政事务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
三、日常的具体行政领导制度
(一)行政领导者与行政活动参与者的关系制度
加强与群众联系的方法有多种,有接待日制度、对话制度、咨询制度、信访制度、通报制度、评议制度等。
(二)上下级行政领导者之间的联系制度
借助于通报征询、报告请示、检查反馈等具体制度,就可以保证行政领导上下级之间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优化行政活动的事业。
(三)协调行政领导班子内部关系的制度
通过办公会议、集体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安排,协调行政领导班子内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