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六章 人事行政>>文本学习>>知识点一


知识点一  人事行政概述




一、人事行政的含义与作用

(一)人事行政的含义

人事行政是指国家人事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政人员和行政事务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实施的一整套管理活动或管理行为,具体包括对国家行政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奖惩、纪律、工资、福利、退休等方面的规划和管理。

具体来讲,人事行政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要义:

1.人事行政的主体是国家人事行政机关。

2.人事行政的对象是国家行政人员。

3.人事行政的依据是法律或法规。

4.人事行政的目的在于实现行政人员与行政事务的最优结合,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保证行政人员队伍的优化、稳定、廉洁和高效,以便更好地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实现行政职能和目标。

(二)人事行政的地位与作用

1.人事行政是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保证

古今中外的政治实践证明,凡是选贤任能,吏治清明,社会就能安定繁荣,国家就会兴旺发达;反之,如果吏治不严,人事制度腐败,昏官当道,必然丧失民心,造成社会动荡、政局不稳,最终使政府走向垮台。

2.人事行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依靠人们对自然规律认识的深化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依靠人们对社会生产活动进行科学的组织和管理。而这两方面有一个共同的关键问题——对人的管理。

3.人事行政是提高行政绩效的关键因素

政府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沟通、行政协调、行政监督等工作,都要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没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行政人员,提高行政绩效只能是一句空话。

4.人事行政是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

人事行政通过对行政人员的录用、考核、任用、工资保险福利等制度的具体实施,可以确保一大批优秀的人才进入行政人员队伍,优化行政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政府机关行政工作效率;通过对行政人员职务的升降、任免以及交流制度的实施,不断地调整着政府机关中人与事的结合关系,尽可能地使大多数人与他们所做的事、所在岗位处于最适应的状态;通过对行政人员的培训制度的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行政人员的知识结构进行更新和补充,以适应日趋激烈的科技发展态势,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队伍的建设。

二、人事行政与企业人事管理的区别

(一)管理对象不同

我国人事行政的管理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企业人事管理的对象则是在某一企业任职的工作人员。

(二)管理权来源不同

人事行政管理权来自国家法律和国家行政机关的授予,是国家行政权的一部分,管理主体是代表国家及其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一种管理。

企业的人事管理权来源于对企业资产的产权和经营权,而产权和经营权视经济成分的不同而不同,如股份制企业的人事权掌握在由股东组织的董事会;如在私有企业,其人事权则掌握在私营企业主手里。

(三)权威性不同

人事行政的管理主体与一般企业不同,它们是拥有一定国家权力的政府机构,行使的是国家权力,而国家权力有高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

(四)性质不同

企业人事管理的目的是通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使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利益和自身的发展,因此,带有明显的“经济人”的性质。虽然它在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我们也不否定一些企业的公益性目的和贡献,但其在经营过程中不占重要地位。

而人事行政的目的就是要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除此之外,它不应有自私自利的企图。虽然我们也不否定科学的人事行政可以促进政府工作人员个人生涯的发展和政府运作的良性及健康发展,即实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但归根到底,这种统一的最终目的也是要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从而使政府更好地为全体民众服务,而不是谋求部门自身的利益。

(五)复杂性不同

政府组织是一个纵横交错、层级节制的科层组织结构体系,纵向有若干层次,横向有众多部门,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各异,人员结构也有不同专业和文化背景。再加上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差异,对这样庞大和复杂体系内的人员的管理,既要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统一管理,如目标统一、事权统一和功能配置的统一,又要允许各部门、各层次和各地区有一定的自主权,形成特色化的管理模式,这显然是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

(六)法律规范程度不同

在政府部门,法律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往往没有很大的自主权。

三、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之间有着紧密的逻辑性,德才兼备是“贤能”的标准,任用贤能要从“德”和“才”两方面综合考察,不可偏颇。只有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真正做到任人唯贤,才能切实保证行政人员素质的优化,才能有效提高行政工作质量和行政绩效。

2.扬长避短、人事两宜

扬长避短是指用人时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使人的能力与职位要求正好吻合。人事两宜则是指在使用人才时量才任用,要使其知识、能力、专长等方面的条件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称,使其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3.考试考核、晋升唯功

考试考核是指国家录用行政人员时,要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对已进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鉴定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晋升唯功是指行政人员的录用、晋升、奖励等,不能唯年龄论,不能唯学历论,也不能唯资历论,而是必须注重实绩,以他们的实际能力和在工作中的实际成绩作为基本标准。

4.智能互补、结构合理

人事行政需要根据智能互补原则任用和调配行政人员,即要根据各种组织的工作需要和职务的要求,使不同年龄、性格、能力、知识、专业、爱好、特长、心理、生理特征的行政人员,互相补充,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形成一个智能互补、结构合理的群体,发挥群体优势。

5.积极激励、赏罚分明

对人的管理,不外乎两种方法:一是消极的惩罚、制裁;二是积极的奖赏、激励。在人事行政中应对积极激励予以充分重视和采用。在实际行政工作中,奖赏和惩罚是不可偏废的。贯彻赏罚分明原则,就是要奖罚得当,就是对行政人员实施奖罚要一视同仁、公平合理,奖罚等级与功过大小程度相一致。

6.不断更新、合理流动

不断更新既包括行政人员队伍的新老交替,也包括行政人员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的更新。实行行政人员合理流动,可以消除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现象,有利于行政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可以使行政人员扩大视野,增长见识,提高水平,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可以打破“部门所有制”或“单位所有制”,避免“近亲繁殖”,消除可能出现的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有利于克服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管理、事权一致

依法管理要求把人事行政的目的、要求、内容、步骤和方法等,通过立法程序规范起来,用法律手段确保人事行政的有效实施。人事行政工作的基本功能就是用人以治事。用人与治事是相辅相成的,用人是为了治事,治事则要求善于用人。因此,在人事行政工作中,要求用人权与治事权相结合,即治事者要有一定的人事权。

 

进入知识点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