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八章 行政监督>>学习内容>>知识归纳
同学们已经学完了本章的三个知识点,下面老师把本章学过的知识要点归纳一下。
行政监督是指由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监察和督导活动。行政监督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监督主体的多元性;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监督内容的广泛性;监督目标的明确性;监督过程的法定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行政监督分为不同类型。作为一种监察、督导活动,行政监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行政监督体系,是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多元监督主体在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时的任务和权限划分体系。根据行政监督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将行政监督体系分为行政内部监督体系与行政外部监督体系。行政内部监督,是行政系统内部建立的自我约束、自我制衡的同体监督。主要包括一般监督、职能监督、专门监督和行政复议。而行政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各种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所进行的多渠道的、多种形式的异体监督。主要包括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
近年来权力腐败呈愈演愈烈之势,权力寻租、权力滥用层出不穷。虽然各级监督机关破获的大案要案不断增加,但这也反映了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着薄弱环节。反思目前的监督机制,我们亟须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学习了本章的这些知识点以后,相信大家对行政监督会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希望同学们能够将所学到的理论和知识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去,从而更好地理解行政监督的理论与实践。
如果想要学习更多关于行政监督的内容,请继续使用本章拓展学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