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济不发达、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等原因,这一时期学前教育发展比较缓慢。
(一)创立学前教育机构
1876年,东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创立,它是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公共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对象是社会上层阶级的子女。
1890年,民间人士赤泽钟美夫妇在新泻市开办了日本第一所托儿所。从此,日本学前教育开始存在幼儿园和托儿所两类学前教育机构,到 20 世纪中期,日本逐渐形成了幼儿园与托儿所(后改称保育所)的二元并行的学前教育机构,这一体制一直延续至今。
(二)颁布《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
在1899年颁布了《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这是日本首次由政府颁布的有关幼儿园的综合而又详细的法令,它在幼儿园的保育目的、编制、组织、保育内容、设施设备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
它在日本学前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奠定了日本学前教育体制的基础,推进了日本学前教育逐步走向制度化。
(三)颁布《幼儿园令》
日本文部省于1926年4月颁布了《幼儿园令》及其实施规则,是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的第一部比较完整而独立的法令。《幼儿园令》的颁布标志着日本学前教育走上了制度化的发展道路。
A.双中幼儿园
B.双中托儿所
C.大阪托儿所
D.东京女子师范附属幼儿园
战后在美国的干预下,日本进行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学前教育在改革中得以恢复并逐渐发展。
(一)颁布《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
1947年3月,日本政府颁布了《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
《教育基本法》提出国家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和平国家与社会的建设者”。
《学校教育法》是日本政府遵循《教育基本法》而制定的一部法令,明确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规定幼儿园是受文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由于幼儿园划归学校教育体系,使过去为少数人服务的幼儿园开始面向全体国民。
(二)制定与修订《保育大纲》
1948年,日本文部省颁布了日本第一个由国家制定的幼儿教育指南—《保育大纲》。以当时在美国盛行的儿童中心主义和自由教育为指导思想,注重幼儿的本能需要,肯定直接经验在幼儿成长中的价值。
(三)实施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
1964年,日本文部省开始实行第一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也称七年计划)。该计划旨在提高五岁幼儿的入园率。
1972年开始实行第二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又称十年计划),旨在提高4-5岁幼儿的入园率。
1991年,文部省开始实施第三个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十年计划)。要求到2001年,让所有希望入园的3-5岁的幼儿都能入园。
(四)颁布《儿童福利法》,制定《保育所保育指南》
为推动日本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1947年12月,日本颁布《儿童福利法》。《儿童福利法》对保育所保育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该法被誉为是尊重儿童权利和国家负有养育儿童责任的宣言。
《保育所保育指南》的颁布,标志着日本的保育所制度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完善,对促进日本保育所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A.提高6岁儿童的入园率
B.提高5岁儿童的入园率
C.提高4岁儿童的入园率
D.提高3岁儿童的入园率
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面推行第三次教育改革。在持续至今的教育改革中,日本学前教育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学前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学前育质量得到提升。
(一)两次修订《幼儿园教育大纲》
1999年,日本对1964年的《幼儿园教育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强调了实现幼儿的主体性和幼儿主动的、可持续的发展,突出了家庭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鼓励幼儿园在课程建设中发挥创造性。
2008年,日本对1999年的《幼儿园教育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强调了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强调要确保幼儿发展及其学习的连续性,加强幼小衔接,注重幼儿园生活和家庭生活的连续性,支援儿童养育。
(二)制定“天使计划”
1994年各省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今后为了支援育子而进行施策的基本方向》(即“天使计划”)。旨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建构起对育子进行全面支援的社会。
(三)修改《教育基本法》
2000年以来,日本开始实质性地修改《教育基本法》,2006年,新《教育基本法》正式公布施行。其中新增了幼儿教育的条款,并对家庭作了明确规定。
(四)继续实施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
2001年,日本提出了题为“面向幼儿教育的充实——幼儿教育振兴计划”的改革计划。该计划把注意力放在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方面,注重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对社区和家庭养育儿童的支援,提高幼小衔接质量。其核心内容是整顿幼儿园教育的条件。
通过以上内容的学习,我们了解了日本学前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
下面我们一起进入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