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品德与品德发展



知识点三:品德发展的特点、影响因素及促进品德形成的方法


一、中小学生品德发展的特点

(一)小学生品德发展的特点

1.逐步形成和谐的道德认识能力

小学时期学生逐步开始形成系统的道德认识以及相应的道德行为习惯。但是,这种系统的道德认识带有很大的依附性,缺乏原则性。  

2.小学生品德发展的协调性

在整个小学阶段,小学生在道德发展上,认识与行为、言与行基本上是协调的。年龄越小,言行越一致,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出现了言行不一致的现象。

3.小学生品德发展的过渡性

小学时期学生的品德发展从依附性向自觉性过渡,从外部监督向自我监督过渡,从服从型向习惯型过渡。  

 4.自觉纪律的形成

所谓自觉纪律,就是一种出自内心要求的纪律。它是学生在纪律认识和自觉要求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而不是依靠外力强制的。自觉纪律的形成是一个纪律行为从外部的教育要求转为学生内心需要的过程。这个形成过程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依靠外部教育要求,依靠教师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教师及时的检查;第二阶段是过渡阶段,学生还不能形成自觉纪律,但已能体会到纪律要求,一般能够遵守纪律;第三阶段是把纪律原则变成自觉行动。   

 (二)中学生品德发展的特点  

1.伦理道德发展具有自律性,品德心理中自我意识成分明显

在整个中学阶段,学生的品德迅速发展,处于伦理形成时期。伦理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道德关系的概括,伦理道德是道德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时,中学时期学生的自我意识发展迅速,从仿效他人的评价发展到独立进行道德评价,品德心理中自我意识成分明显。

(1)形成道德信念与道德理想,道德信念在道德动机中占据相当地位

从品德心理形成的过程来看,中学生逐步形成比较明确的道德信念与道德理想。

(2)学生道德信念的形成要经历一个长期的阶段,表现出阶段性

表现为道德信念的准备时期,大约在10岁以前;道德信念萌发期,大约在10到15岁;道德信念确定期,大约在15岁以后。   

(3)道德行为习惯逐步巩固

中学阶段是人一生中道德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中学生已经基本形成了与道德伦理相一致、较稳定的道德习惯。   

(4)品德结构更加完善

中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三者相互协调,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动态结构,使他们不仅按照自己的道德准则去行动,而且也逐渐成为稳定的个性心理结构的一部分。  

 2.品德发展由动荡向成熟过渡

(1)初中阶段品德发展具有动荡性

初中生道德动机的多变性与稳定性交织在一起,以多变性为主,随年龄增长,总的趋势是向稳定性发展,多变性减少。初中生在活动中,容易被“诱因”引起的欲望所驱使,道德动机简单,情境性动机、情绪性动机、兴奋性动机突出,动机容易发生变化。随着社会化水平提高,理智性动机发展,兴趣趋向稳定,道德动机向稳定性发展。品德不良、违法犯罪多发生在这个时期。根据研究,初二年级是品德发展的关键期。

(2)高中阶段品德发展趋向成熟  

高中阶段或青年初期的品德发展进入了以自律为主要形式、应用道德信念来调节道德行为的成熟时期.表现在能自觉地应用一定的道德观点、信念来调节行为,并初步形成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影响品德形成的因素

品德的形成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外部影响因素与内部影响因素,外部影响因素包括教养方式、社会风气、同伴群体等,内部影响因素指学生自身的生理、认知、情感因素,包括认知失调、态度定势和道德认知等。

(一)外部影响因素

1.家庭教养方式

美国心理学家Baumrind(1978)提出了家庭教养方式的两个维度,即要求性和反应性。要求性指的是家长是否对孩子的行为建立适当的标准,并坚持要求孩子去达到这些标准。反应性指的是对孩子和蔼接受的程度及对孩子需求的敏感程度。据此,将家庭教养方式分为权威型、专制型、溺爱型和忽视型四种。一般来说,权威型的家庭教养方式会给孩子提出合理的要求,并对孩子的行为进行适当的限制,是民主、信任、容忍的,有助于儿童的优良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而专制型、溺爱型和忽视型的家庭教养方式对待子女过分严格或过分放任,容易使孩子产生不良的、敌对的行为。

2.社会风气

社会风气可以铸就人们心中对他人行为的预期,以及对自己行为可能的后果的假设。这些假设,实质上就是人们对于自己和他人会不会遵循道德规范的预期。在良好的社会风气中,个体对于他人道德行为的预期是积极的,因而较容易形成良好的品德;相反,在不良的社会风气中,个体对于他人的道德行为预期是消极的,因而容易形成不良的品德。尤其对于儿童以及青少年,他们自身的道德、自我的发展尚未成熟,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社会风气对其身的道德、自我的发展尚未成熟,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社会风气对其的影响也就愈加明显。

3.同伴群体

同伴群体是指与个体年龄相近或相同的群体,他们通常有共同的爱好、价值观和文化背景,彼此之间容易理解、沟通,对于儿童青少年来讲最重要的同伴群体包括正式的班集体和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种小组等。归属于某一个团体是个体的一种基本需要,因此正式的班集体、非正式的小团体等对儿童青少年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他们试图使自己的言行态度与同伴群体保持一致,以得到同伴群体的接纳和认可。甚至当父母和教师的价值标准不符合其同伴群体的标准时,他们宁愿冒犯教师和父母而不愿得罪“朋友”,因此他们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他们所归属的同伴群体的行为准则和风气的影响。

(二)内部影响因素

1.智力水平

智力即一般认知能力,学生品德的形成与其认知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学生只有达到一定的认知水平,才能理解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才有可能把其内化为自身的品德并在行为中体现。一项关于智力因素和中小学生品德发展的实证研究发现,智力因素和学生的品德发展状况存在显著相关,且品德优良的学生其智力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品德中等和品德不良的学生,说明智力的发展是品德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

2.受教育程度

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水平不仅与智力水平有关,还与学生的受教育程度有关。相关研究表明,中小学生道德概念理解水平、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评价能力均随年级的升高而升高,不同年级间存在显著差异,在对人、对己、对社会三方面的道德概念的发展趋势上也是由低到高的;对不良行为的处理也更为理智客观。受正规教育程度如何将影响个体最终会达到什么样的道德水平。

3.认知失调

众多社会心理学家,如勒温、皮亚杰、费斯廷格和海德等人的研究都表明人类为具有一种维持平衡和一致性的需要——即力求维持自己的观点、信念的一致,以保持心理平衡。当认知不平衡或不协调时,内心就会有不愉快或紧张的感受,个体就试图通过改变自己的观点或信念,以达到新的平衡。因此,当个体的经验与观点和他人或社会广泛认同的道德标准不一致的时候,其内心就会产生不愉快或紧张的感受,进而改变自己的观点或信念,以达到与社会道德标准的平衡,这样个体就形成了新的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

4.态度定势

态度定势是指个体由于过去的经验,对所面临的人或事可能会具有某种肯定或否定、趋向或回避、喜好或厌恶等内心倾向性。这种事先的心理准备或态度定势常常支配着人对事物的预料与评价,进而影响着是否接受有关的信息和接受信息的量。如果学生对于他人所持有的或社会广泛认同的道德标准持有消极的态度定势,那么当他面临引导帮助其形成良好品德的教师或是社会舆论时就会持有相似的消极态度,不仅不遵从甚至会故意按照相反的标准去做。因此引导和帮助学生形成对社会道德的积极态度定势或心理准备是使学生接受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生形成对社会道德的积极态度定势或心理准备是使学生接受道德教育、形成良好品德的前提。

5.道德认知

品德的形成取决于个体头脑中已有的道德准则及对规范的理解水平和掌握程度一一即取决于个体已有的道德判断水平。根据皮亚杰和柯尔伯格的研究,要改变或提高个体的道德水平,必须考虑其接受能力,遵循先他律而后自律、循序渐进的原则。如当儿童处于以行为的功用和相互满足需要为准则的前习俗水平时,即使我们告诉他要以普通的伦理原则为准则,生命的价值是无条件的道德义务的源泉,他也没有能力去理解,即使能够记住也无法同化到自身的道德认知结构中去,自然也不能作为一种内在的道德信念来指导行为。

三、促进中小学生良好品德形成的方法

(一)有效的说服

教师经常应用言语来说服学生改变态度,在说服的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提供某些证据或信息,以支持或改变学生的态度。

教师的说服不仅要以理服人,还要以情动人。一般而言,说服开始时,富于情感色彩的说服内容容易引起兴趣,然后再用充分的材料进行说理论证,比较容易产生稳定的、长期的说服效果。对于低年级的学生来说.情感因素作用更大些。通过说服也可以引发学生产生某些负向的情绪体验,如恐惧、焦虑等。这对于改变作弊、吸烟、酗酒等简单的态度有一定的效果。

教师进行说服时,还应考虑学生原有的态度。若原有的态度与教师所希望达到的态度之问的差距较大。教师不要急于求成,不要提出过高的不切实际的要求,否则将难以改变态度,而且还容易产生对立情绪。教师应该以学生原有的态度为基础,逐步提高要求。

(二)树立良好榜样

由于榜样在观察学习中的重要作用,因此,给学生呈现榜样时,应考虑到榜样的年龄、性别、兴趣爱好、社会背景等特点,以尽量与学生相似,这样可以使学生产生可接近感,避免产生高不可攀或望尘莫及之感。另外,给学生呈现受人尊敬、地位较高、能力较强且具有吸引力的榜样,这样的榜样具有感染力和可信性.使学生产生情感共鸣,也容易成为学生向往的、追随的对象,激发学生产生见贤思齐的上进心,希望通过学习这样的榜样来发展自我、完善自我。

榜样行为的示范有多种方式。既可以通过直接的行为表现来示范,也可以通过言语讲解来捕述某种行为方式:既可以是身边的真人真事的现身说法的示范,也可以借助于各种传播媒介象征性地示范。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充分利用恰当的示范方式。一般而言,多种示范方式的结合是较有效的。教师、家长作为学生的榜样,也应注意其示范作用,必须言行一致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而且身教重于言教。各种大众传播媒介也应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榜样示范,坚决杜绝消极的、不健康的内容。

(三)利用群休约定

经集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的规则、协定,对其成员有一定的约束,使成员承担执行的责任。一旦某成员出现越轨或违反约定的行为,则会受到其他成员的有形或无形的压力,迫使其改变态度。教师则可以利用集体讨论后作出集体约定的方法,来改变学生的态度。,具体可按如下程序操作:

第一,清晰而客观地介绍问题的性质。

第二,唤起班集体对问题的意识,使学生明白只有改变态度才能更令人满意。

第三,清楚而客观地说明要形成的新态度。

第四,引导集体讨论改变态度的具体方法。

(四)给予适当的奖励与惩罚

奖励和惩罚作为外部调控手段,不仅影响认知、技能或策略的学习,而且对个体的态度与品德的形成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五)价值辨析

引导个体利用理性思维和情绪体验来检验自己的行为模式,努力去发现自身的价值观,并指导自己的道德行动,价值辨析有多种策略,不论应用什么策略,一种观念要真正成为个人的道德价值观,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即选择阶段、赞赏阶段、行动阶段。个体只有从头到尾地完成这一过程,才能说他真正具有某个稳定的价值观念,也才能持久地指导行动。

此外,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方法对于品德的形成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