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六章 德育方法>>学习内容>>知识点一
说服教育法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明辨是非、形成正确观点的一种工作方法。
一、说服教育法的特点
说服教育法是我国中小学广泛使用的一种德育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如下方面:一是强调正面教育,提高认识,教育时注意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二是注意启发自觉,即注意对学生的疏通和引导,要让学生有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和看法的机会,做到畅所欲言;又要帮助学生对具体问题作认真分析,对于不正确的看法要帮助学生把认识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
二、说服教育法的方式
说服教育法的方式有灌输和疏导两种。灌输是指教师通过讲解、报告等形式,系统地讲授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原理原则和行为规范。这种方法多用于政治课与思想品德课的讲授和德育方面的专题讲座,主要解决学生“懂不懂”的问题。疏导指教师通过讨论、对话形式,引导学生辨别真假、善恶美丑,培养学生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能力,旨在解决“信不信”的问题。事实上,说服教育法的关键是说理,即以理服人。那么,说理的过程就是证明理论、观念、知识的过程,也就是运用证据进行论证并得出结论的过程。所以,在运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合理的论证及合乎逻辑的推理。
三、说服教育法的实施
在运用说服教育法的过程中,第一,应注意在民主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这是取得德育实效的前提。教师对学生进行说服教育,要用平等的态度,而不能以教育者自居。要耐心地灌输和疏导,反对居高临下的态度、强制的方法。否则,只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和抗拒心理。第二,说服教育要有针对性,这是提高说服教育实效性的前提和条件。针对性,即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年龄特点、个性差异及心理状态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说服教育。为此,教师应事先了解学生情况,根据对象特点确定说理的具体内容、组织结构、时机场合和方式方法。第三,说理教育具有情感性,教师要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和对学生的无限厚爱来唤起他们在情感上的共鸣,增强说理教育的感染力。教师应从爱护和关心学生的角度出发,秉持尊重和信任的态度,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循循善诱、推心置腹、坦诚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