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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中学生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培养



知识点二: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的时代背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迫切需要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社会”的时代,在知识社会里,基础教育最需要培育学生的“创造性”学力,而“创造性”学力的育成不仅仅是靠知识的习得与再现的“记忆型”学力,更要靠能动的“思考型”学力。因此,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发达国家的教育目标出现了变革,在学科的知识技能之上,强调了批判性思维、决策能力、问题解决、自我调整等高阶认知能力和沟通、协调等社会技能,以及反省性思维、自律性、协作性、责任感等人格特征与态度。对“核心素养”的研究也就越来越受到各国教育界的高度重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05年提出的“核心素养”结构模型,就是希望解决:基础教育培养的学生应具备哪些最核心的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才能确保学生适应未来的社会,才能在满足个人发展需求的同时去推动社会的进步。教育部在2014年3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首次提出了“核心素养体系”概念,并将这一概念摆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基础地位,成为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灵魂。《意见》强调要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深入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因此,本次的高中课程改革就要提出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体系,给出“核心素养”的概念界定。明确指出:“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应逐步形成适应个人终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人格品质和关键能力,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提出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的研制与构建作为着实推进课程改革深化发展的关键环节,以此来推动教育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将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均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国民教育的首项重点任务来抓。课改推动了一套全新《课程标准》的问世,传统的教育目标虽然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既抽象,又太过思想化,而新课标则在此基础上既明确了详细目标,又指明了具体的践行路径。在现阶段的课程目标体系中,很关键的一大内容就是让学生们通过教育养成健康的情感态度,拥有积极的价值观、人生观。

培养中学生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是不同学段育人目标和任务的依据。根据《意见》的要求,在提出“核心素养体系”后,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的自然也就成为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依据,也自然成为高中物理核心素养提出的依据。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迫切需要

随着物理课程标准的逐步实施,考查越来越重视对学生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的考查。但当前的教育存在诸多问题,例如:

1.在学校方面,不够重视对学生科学态度的培养,并没有组织相关的课外活动或者开展校本课程来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学校的环境、物理实验室的布置没有科学的气氛,学校没有很好的运用隐性课程来带动学生的认知和情感;在社会方面,科学图书馆、科技博物馆、展览馆等凡乎没有或者少之又少,企业、工厂等并不会对外开放,因此学生可进行的课外小组活动受到限制。

2.课程模式、课程内容单一、片面。

3.教师素养或教师专业发展,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的素养不够,对学生兴趣的培养不足,从而致使学生的科学情感不高,尤其是学生对物理的兴趣不高。

4.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的评价对教学具有指导、反馈、调整等作用。在命题中如何测评学生的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试题效度不高。所以急需健全教师、学生和教学的评价体系。

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进一步丰富素质教育的内涵,建立以“学生核心素养”为统领的课程体系和评价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解决当前课程标准过分关注学科内容的问题,转变育人模式,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与社会责任。改变国家和地方测评过分依赖考纲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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