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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法的渊源
教育法的渊源,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不同效力和地位的法的具体表现形式。简单讲,教育法的渊源就是指“教育法由什么机关创立”。因为教育法的创立机关的地位不同,教育法的效力也不同。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具体如下
二、教育法的体系
教育法的体系是指各部分教育法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因此,可讲教育法依据一定的标准将教育法规定为一定的教育法律规范总体,这些法律规范的有机整体即构成教育法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