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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地理课程标准及其理念

§1.1 地理课程标准的结构与特点


  
地理课程标准是国家对基础地理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地理课程标准体现国家对初中(7—9年级)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在地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地理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标准,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后,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地理教育教学改革,加速我国基础地理教育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进程。因此,理解和把握地理课程标准就显得十分重要。
    1.地理课程标准的结构
    地理课程标准由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四部分组成(如图1.1)。

                   
    地理课程标准的前言部分对地理课程改革的背景、课程的性质、价值与功能做了定性描述,阐述了地理课程的基本理念,并对地理课程标准设计的思路做了详细的说明。
    地理课程标准中确立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把过程与方法作为课程目标的自然组成部分是地理课程标准的突出特点。
    地理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部分除标准外,还附有活动建议、说明,实施建议中的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均提供了典型案例,这些项目的增设,旨在便于使用者(教师、教材编写人员、教育管理者等)准确理解地理课程标准,减少在实施过程中的落差。
    地理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部分,按照学习领域或主题组织学习内容,用尽可能清晰的行为动词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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