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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与环境污染
 

密度在5以上的金属统称为重金属,如金、银、铜、铅、锌、镍、钴、镉、铬和汞等45种。尽管锰、铜、锌等重金属是生命活动所需要的微量元素,但是大部分重金属如汞、铅、镉等并非生命活动所必须,而且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在环境污染方面所说的重金属主要是指汞(水银)、镉、铅、铬以及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元素,由重金属造成的环境污染称为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水体中的某些重金属可在微生物作用下转化为毒性更强的金属化合物,如汞的甲基化作用就是其中典型例子。  

(2) 重金属不能被生物降解,相反却能在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下,成千百倍地富集,最后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重金属中毒的原因是人体内许多酶(例如琥珀酸脱氢酶、乳酸脱氢酶等)上的巯基与铅、汞等重金属发生反应(2R-SH + HgO →(RS)2Hg↓),使酶变性失活而丧失正常的生理功能。重金属中毒轻者使人发生怪病(水俣病、骨痛病等),重者导致死亡。

(3)在天然水体中只要有微量重金属即可产生毒性效应,一般重金属产生毒性的范围大约在1~10mg/L之间,毒性较强的金属如汞、镉等产生毒性的质量浓度范围在0.0l~0.001mg/L之间。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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