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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基本途径 教学能够有目的、有计划地将教育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教给学生,为他们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指明方向,因而教学成了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除了知识目标外,技能、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的形成与改变也必须依靠教学,因为这些素质的获得大多是与知识的传授与学习相伴而发生的。只有提高教学质量才能提高教育质量、保证人才质量;只有以教学为主才能保证教育质量。 (三)教学是社会延续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人类社会要延续与发展,必须有一代又一代的新人接替,在这一人又一代的新人中,后人必须掌握前人的知识经验并能超越这些经验才能保证社会的不断进化。这就要求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将人类社会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知识、文字、科学、伦理、政治、美德等一代代地传下去。如果不能传递或传递得不够好,不能为下一代充分利用,他们走入社会后就要从头学起,对先辈走过的路重新摸索一遍,那将会延缓社会的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在人类历史经验与个体经验之间是有矛盾的,即个体精力的有限性与人类经验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在今天这个信息化社会中表现尤为突出。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为个体往往不能很好地掌握人类的历史经验,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或者社会脱离个体发展的实际,最终使社会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这个矛盾处理得当,就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处理好这个矛盾是教学的天然使命。通过教学,可以对人类的经验进行筛选、加工,使之适合年青一代学习,并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使用文化与创新文化的能力,从而实现了社会的延续与发展。 教学的重要性决定了它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最基本的途径,它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影响作用最全面、最深刻、最系统;它占用了学生学校生活的绝大多数时间,所以学校应将教学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建国以来,我国的教育经验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学校的工作除了教学外,还有总务、人事、行政及劳动等,但这些工作均应以教学为中心,为教学服务。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如何,主要由教学质量决定。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应作为学校工作的一条规律不得违背,否则将会受到惩罚,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深刻教训的。在教育的多种途径中,也应以教学为基本途径,否则教育的水平将无法保证,当然这并不是说教学以外的工作与途径就不重要了。 三、教学的形式 教学的形式也就是教学的表现方式。在17世纪前,教学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个别教学。自班级教学授课制(即下文将要讨论的“课堂教学”)诞生后,教学形式便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形式也在不断地丰富与发展。就目前的教学而言,其形式主要有课堂教学、复式教学、现场教学、网络教学等。下面对这几种教学形式作以简介。 (一)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的概念 课堂教学是指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能力程度编成相对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教学组织形式。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 课堂教学(又叫“班级授课制”)是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而产生的。16世纪的欧洲,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科学技术已有很大发展,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扩大教育规模、扩充教育内容,在这种背景下,课堂教学应运而生。课堂教学萌芽于16世纪西欧的一些国家,兴起于17世纪乌克兰兄弟会学校,经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总结、改进和理论升华,初步形成了课堂教学制度。1632年夸美纽斯发表的《大教学论》对课堂教学作了理论上的阐述与论证,课堂教学便正式确立了起来,后经赫尔巴特及其弟子的改进,再经过苏联教育家的完善,今天它已具备了较为完备的形态。1862年,我国的京师同文馆率先采用课堂教学,并在1903年的癸卯学制中以法令的形式确定下来,随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课堂教学的特点 一是把学生按年龄和发展水平分别编成相对固定的班级(学生固定) 同一个教学班学生年龄与发展程度大致相当,且各班人数相对固定。教学是以班为单位进行的,教师同时对整个班集体每一个学生进行同样内容的教学。 二是教学内容是以课为单位进行组织的(内容固定)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根据一定的要求将教学内容划分为相对小的独立组块,每一组块的知识、技能的密集度大致相当。每一组块配以一定的教学手段、方法。这样一个组块的教学活动便构成一课。教学是一课接一课进行的。同一学科的课与课之间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三是每一课是在相对固定的单位时间内和固定的时间点上完成的(时间固定) 这一单位时间一般称为“一课时”,其长短一般为30、40、45、50分钟不等。课与课之间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固定的时间点是指,根据周课表安排,某一门课是在某一天的一个固定时间开始上的,如周一的第三、四节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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