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RealPlayer 10.0
MediaPlayer 9.0
Adobe Reader 7.0
CajView 6.0
FlashPlayer
第三节 教育的历史发展

  在封建社会,教育的阶级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封建社会的国家官僚机构与奴隶社会相比,更加复杂化和更加完善。为了维护这样的国家机器,就必须加强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封建社会的等级性又以世袭的方式、血缘的纽带维系,并涂上宗教色彩,所以特别明显和牢固,富有束缚力,成为封建社会统治的特征之一。这一特征在教育上的突出反映,就是学校教育具有明显的等级性、专制性和保守性。
  4.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脱离
  奴隶社会中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分离与对立的状况,反映在教育上就表现为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的脱离。学校与奴隶一开始就无缘,而他们正是当时社会中的直接生产者;能进学校的却又是与直接生产过程无关的统治阶级的子女。奴隶主阶级主要依靠对奴隶的占有权享有奴隶的全部劳动及其成果。因此,奴隶主不关心生产,他要生活得更好,不是靠改进生产,而是靠占有更多的奴隶。这就决定了为奴隶主阶级服务的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不仅相脱离,而且极端鄙视生产劳动。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在社会上所处的卑贱地位,使他们从事的活动和技艺也同遭鄙视。我国的孔子骂“请学稼”的樊迟为小人。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也反对学习实用的生产知识。欧洲有位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份公元前1100年左右的古埃及的草纸书,上面写着一位父亲劝儿子读书的话:“要用心学习书写,这会使你摆脱一切艰苦劳动,成为一位有名望的官员。”可见,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脱离,在当时已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了。
  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离与对立,从历史的观点看是不可避免的,它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面都起过积极作用。然而,也正是这个分离使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长期相脱离,并逐渐形成了一种教育传统。奴隶社会的学校是这一传统的起点,封建社会的学校进一步强化了这一传统。随着社会生产和文化的发展,这一传统越来越成为限制社会生产和技术发展的因素。
  二、现代教育
  社会发展继“人的依赖关系”之后,便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第二个基本阶段。所谓“人的独立性”,是说在这个阶段上,“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育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破了,被粉碎了(一切人身纽带至少都表现为人的关系);各个人看起来似乎独立地……自由地互相接触并在这种自由中互相交换”。人不再是以附属于某一群体(阶级、等级等)所特有的身份生存和发展,而是开始以独立的个人的身份来安排和决定自己的生活和活动。但是,在这种“人的独立性”前面,又是有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这一限定语的,这便是说,所谓人的独立性并不是真正的独立,而是“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对人的依赖转化为对物的依赖。
  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发展的这种矛盾状态是受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体系及其商品经济形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的。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一方面,这一阶段上存在着普遍的异化现象,主要表现为人同自己的劳动成果的异化、人同自己的活动的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同他人的异化,这些异化严重阻碍了个人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也正是在这一阶段,人的发展通过全面的、以个人身份进行的交往关系的建立而在总体上出现了广泛的可能性,而人的能力也在总体上获得了广泛的拓展,形成了“全面的能力的体系”。这种“全面的能力的体系”,是与生产力在机器大工业阶段取得的巨大进步相一致的。而且,与“全面的能力的体系”相对应的,还有“多方面的需求”,人的需要也随着生产能力的发展而不断产生和不断满足。不过,“全面的能力的体系”也好,“多方面的需求”也好,都是从人的发展的总体上说的,就具体的个人而言,情况就不同了。个人发展的片面化和畸型化,不同阶级的成员个人发展的重大差别和不平衡,是总体上的全面性赖以形成的基础,全面的“体系”是由这些片面的成份构成的,人的总体上的全面发展是以个人发展的片面性和扭曲为代价的。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社会变化很快,而且越来越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政治的不断变革,无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体系都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这样的社会条件促使人的独立性不断增强,人对物的依赖性不断减弱,人的能力和需求不断全面发展,人的发展的独立性与依赖性、总体全面发展与个人片面发展的矛盾不断缓解。与此相适应,为现代社会培养新人的现代教育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1.学校教育逐步普及
  早在16世纪,德意志就有不少公国颁布了普及教育的法令。后来欧洲的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法令。不过这些早期的关于普及教育的法律,大多数不具有强制的性质或在事实上不具有强制的性质,因而对普及义务教育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19世纪中叶以后,各个先进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的有关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律,大都具有强制性。如1852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义务教育法,1870年英国的《初等教育法》,1872年德国的《普通教育法》,1881--1882年法国的《费里法案》,1886年日本的《小学校令》等等。正是这些具有强制性质的法律的实施,使得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普及了初等教育。在20世纪,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在二次大战后完成了中等教育的普及和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中国家由教育的极端落后向普及教育迈进,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已经完全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并快速地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显然,教育的普及是人类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它将古代的少数人的学校教育转变为现代的所有人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大发展。它既对社会的发展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又满足了人的发展需要,促进了人的解放。
本文章共4页       第 1 2 3 4  页
制作维护:华中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系
Copyright 2007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