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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史上对教育的解说

  古今中外的许多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等都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如教育价值、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对教育是什么做过回答,由于他们所选择的角度不同,以及他们所处的不同时代,各人所代表的阶级不同,其价值观、思想方法不同,因而他们对于教育概念的界定也就各不相同,甚至有些是完全对立的。
  1.词源学中“教”、“育”的解说
  从教育的字源上看。在我国最早的甲骨文中“教”的象形字是“”,关于它的含义,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上面的“爻”表示经典,下面“”是一个人(青少年),“”上面的“”表示一根棍子,下面“又”表示一只手,“”的意思就是手执棍子,“”字的意思就是手执棍子迫使青少年在经典的约束下行动。第二种观点认为,“”上面“爻”是卦的符号,“”状如植物初生的幼芽,特指占卜用的耄草,所以“”的意思是用耄草组成卦象来预测吉凶祸福,“”的意思是用手操作演示灼龟取兆,“”正好表示:耄占和龟卜的操作方法。所以,《说文解字》中的“上所施”的“施”,就是操作、演示,即传授耄占和龟卜;“下所效”的“效”,就是模仿、仿效,即学习耄占和龟卜。第三种观点认为,“”就是孝字,教与孝相联系,殷人以孝来达到某种行政目的,亦即以孝为教。所以,教字是商代的文字。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教的含义不断扩展,到汉代已有了教授、教诲、教化、教训、告诫等含义,所以“上所施,下所效也”则是汉代人的认识,“上”“下”二字,指的施是君与臣、父与子、师与徒三个相对的伦理概念。
  关于“育”的含义,也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育”的象形字是“”,左边“”是古文妇女的女字,右边“”形似母腹中倒立的孩子,所以育是指妇女生育。第二种观点认为,“育”字的篆文是“”,从古(一个头朝下的人——逆子),月(肉字),“”字的意思是拿肉去感化逆子。第三种观点认为,“育”字有多种含义,本义是生子,如果把“养子使作善也”中的“养子”理解为“育”的本义——生子,那么此句文理不通,应指熏陶子弟使其为善的意思。
  受教从上述不同观点的争论中可以看出其共同点是:教育是教育者与育者之间的施教——学习、操作——模仿、榜样——感化的过程。
  在西方,“教育”一词来源于拉丁文Educare。词首“E”有“出”的意思,词干ducare有“引”的意思,因而,教育的含义有“引出”、“引导”的意思,即教育者引导受教育者使其完善地发展。强调教育是一种顺其自然的活动,旨在把自然人所固有的潜在素质,自内而外引发出来,以成为现实的发展状态。
  2.中外思想家、教育家对“教育”的解说
  我国古籍最早出现“教育”一词的是《尚书.尧典》中的“命汝典乐,教胄子”,但是,“教育”二字却一般很少在一起使用,而且,“教”和“育”也各有其特定的内涵,大多只单用一个教字代表今天的教育一词,最早的解释出现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这里的“教”包含着教者的教诲和受教育者的仿效两层意思,而“育”则是指受教育者得以向好的方向发展。再如被誉为中国第一部教育学的《学记》对教字的解释是:“教也者,长其善救其失者也。”在中国最早把教育二字连成一词使用的是《孟子.尽心》中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但是,由于我国古代汉语中有以字代词的特点,如教、育、诲、训、导、化等。这种惯于使用单音节词的语言习惯,妨碍了像“教育”这样的双音节的通行。而且在古代社会,关于修业、进德、学习、践行的言论尤其丰富,并且逐渐形成了“以学为本”的话语系统。因此,在古代“教育”一词虽在后来的一些古代文献中还时有出现,但实际并不常用。经过历史沿袭,“教、育”二字逐渐解释为同一个词,而且大多数都是合起来使用,到20世纪初叶成为常用词,一直沿用至今。
  古希腊是西方教育思想的发祥地,正是在古希腊的文明和文化中,产生了西方最早的教育。古希腊教育家苏格拉底认为,人所追求的东西可以分为三类同时也表现为三个等级,即外在的善(如财富、权力)、身体的善和精神的善。他认为,财富并无助于灵魂的改善和美德的形成,富有的人往往更容易沦为欲望的奴隶,而满足于基本需要的人才可能成为真正自由的人。关于身体的善即健康,苏格拉底给予高度的重视。因为,健康的身体有助于实现对他人和集体的义务,有助于智慧和道德的发展。苏格拉底最强调的是精神的善,认为这是人生的最高目的。他包括理性的发展和美德的养成,而最根本的则是“认识你自己”。因此,苏格拉底把理性、智慧的发展和道德的培养作为教育的最高目的,认为教育即是这样一种非功利性的、旨在促进人自身发展的教育,也就是自由教育。柏拉图则系统地探讨了有关自由教育问题。他指出“什么是教育?教育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所进行的训练,他能使人变善,从而高善的行动”。
  因此,教育的作用是驱除心灵之恶,心灵之恶表现为无知,针对无知所进行的教导就是教育。教育的本质在于实现灵魂的转向,即指受教育者的心灵状态从最低级的想象,逐步上升到信念、理智,最后达到理性等级,把握最高的善的理念,进入纯真至善尽美的理念世界这样一个心灵的上升过程。
  法国近代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教育应当按照儿童自然发展的程序,培养儿童所固有的观察、思维和感受能力。”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则认为,只有受过一种合适的教育之后,才能成为一个人。瑞士的民主主义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说:“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和能力。”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全部问题可以用一个概念——德——包括。”19世纪英国社会学家、教育学家斯宾塞提出,教育应该“为美好的生活作准备”。20世纪美国哲学家、教育学家杜威则认为:“教育即生活”。再如有些教育家强调教育的目的是人格的培养,可有些教育家却认为,人格的培养应是家庭和社会的事,教育应该着力于智慧的训练。
  由此,不难看出由于人们对于教育活动的不同的认识,使得人们对于教育概念的界定也就各不相同。在这里,我们先不探讨谁对谁错的问题,但是从这些众多的不同表述中,它至少能给我们一些启示或者说这样几个提醒:第一,再给教育概念界定时,要充分考虑它的复杂性,不要以偏概全;第二,要选择认识教育的合理角度及其独特性,使得在界定教育的概念时,能有效地把教育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第三,区分清“教育是什么”(即教育的本来面目)与“教育应该是什么”(含有主观因素成分)的区别;第四,在这些众多的对教育概念界定或认识的表述中,虽然他们的表述异彩纷呈,存在有差异性,但是他们却都有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共同点,也就是他们都把教育看作是一种“活动”,一种在现实的生活中以活动形态而存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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