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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什么?

  教育是什么?即使是教育理论界,也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
  美国教育学者索尔蒂斯(J.F.Soltis)认为,要找出教育的“真正的”定义,无疑如“误人歧途的捕centaur(希腊神话中人首马身的怪物)的猎人”,是永远找不到的。他汲取谢弗勒(I.Scheffler)的研究成果,也认为有三种定义:即规定性定义(stipulativedefinition)、描述性定义(descriptivedefinition)和纲领性定义(programmaticdefinition)。规定性定义是创制的定义。比如有位学者认为:“我把‘教育’这个词只用来表示社会为了通过有目的的教和学来保存某些社会文化,而创造和维持的那种社会制度。”描述性定义旨在确切地描述被界说的对象或使用某术语的方法。上述的规定性定义,也是一种描述性定义,因为它提及我们用“教育”一词来表示社会为了通过有目的的教和学来传递某些文化而创立和维护的那种特殊制度。纲领性定义在于明确地或隐含地表述事物应该怎样,是描述性定义与规定性定义的混合。比如,教育是“社会藉以发展年轻一代认识生活中的善和价值的能力的手段”。(瞿葆奎主编,瞿葆奎、沈剑平选编:《教育学文集?教育与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19—120页。第3l—37页。)
  我国教育家瞿葆奎教授在总结四十多年来对教育的社会属性和职能的论争时也指出:“一位作者发表个人的意见,正是规定性定义的本质之所在,所以,认为存在一个真正的规定性定义是荒谬的;……纲领性定义表达一种价值观或规范,要想在价值观、规范上达成一致的看法,在理论上是不可取的。”而描述性定义也因为或“对定义的认识不够清晰”,或因“坚持历史地、唯物地考察各种社会形态的教育还做得不够”,“难于对教育进行科学的抽象和概括”。(瞿葆奎主编,瞿葆奎、沈剑平选编:《教育学文集?教育与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l—37页。)
  给教育下定义之难可见一斑。
  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
  (1)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必要手段。(《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
  (2)传递社会生活经验并培养人的社会活动。通常认为:广义的教育,泛指影响人们知识、技能、身心健康、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的各种活动。(《教育大辞典》)
  (3)广义的教育是泛指一切增进人们知识、技能、身体健康以及形成或改变人们思想意识的活动。(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编《教育学》)
  (4)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它区别于其他社会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人的培养。(潘懋元主编《高等教育学》)
  在你看来,应当如何理解和表述教育的概念?(点击加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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