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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

  例如,18世纪法国的思想家、教育家卢梭(J.Rousseau,1712—1778)就认为“儿童自然”决定教育目的。在卢梭看来,教育的目标,“它不是别的,它就是自然的目标,”也就是要培养自然人。这种自然人就是保存并扩充其天性,使天性得到自然发展的人。卢梭的思想在反对封建教育对儿童个性的压抑,要求教育顺应儿童自然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等方面,在历史上起过积极作用,但他认为教育目的服从于“儿童自然”的观点则是片面的,不足取的。人是一种社会存在。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人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教育目的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内容,都不是超社会的,而是受社会历史制约的。
  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目的的基本观点。这个观点,不仅能帮助我们同形形色色的非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目的论划清界限,而且能帮助我们提高制定教育目的的自觉性。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应当以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的观点为指导,深入研究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前景,研究新的科技革命和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挑战,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正确地制定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
  三、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我们在上面讲到,教育目的是受社会制约的。人们提出的形形色色的教育目的实质上都是社会对其成员质量规格的客观需求在他们头脑中的反映。但是,人是有意识的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不是消极地适应社会,而是按自身的需要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所以,社会对其成员质量规格的客观需求转化为人的教育活动的意向、动机、目的,并不是如同镜子映物一样自发产生的,而是要经过人的意识的中介,是一种能动的反映。也就是说,人们提出教育目的,即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必然会从他们的利益出发,从他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需要出发,有所权衡、有所选择,在观念上构建出一个自认为理想的形象,作为教育活动所要实现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目的本身就体现着人的一种价值追求。
  所谓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价值作出选择时所持的一种倾向。人们对教育活动的价值选择,历来有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就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来说,有的人认为应当把促进个人的个性发展作为教育目的,有的人则认为应当把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作为教育目的;就个人发展来说,有的人强调知识的积累,有的人强调智能的开发,有的人强调品德的完善,有的人强调美感的陶冶,有的人强调德、智、美、体的和谐发展,有的人强调创造个性的培养,还有的注重普通文化素质的提高,有的注重实用性操作能力的训练;就社会发展来说,有的人注重政治效益,有的人注重经济效益,有的人注重文化效益,有的着眼长远效益,有的急功近利,有的向后看,谋求维护过时的社会秩序,有的向前看,力图改变社会的现状;等等。人们对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之所以众说纷纭,并不是偶然的。这不仅是因为社会生活是复杂的,教育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人们有多向选择的可能;而且还因为人们处于不同的经济地位,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实践经验、认识水平、政治倾向、社会理想和不同的利益需要、不同的价值观念。
  在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上,争论最多影响最大也最带根本性的问题,是教育活动究竟是注重于个人个性的发展还是注重于社会的需要。下面,我们对这个问题作一些探讨。
  在教育史上,有所谓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个人本位论者主张提出教育目的应当从受教育者的本性出发,而不是从社会出发;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人,充分发展受教育者的个性,增进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在他们看来,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只有在有助于个人发展时才有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应当以其对个人发展所起的作用来衡量。社会本位论者相反,他们主张教育目的要依据社会需要来确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他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的需要;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
 
  也有人企图调和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分歧,做到个人与社会两者兼顾。例如,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家杜威(J.Dewey)就认为教育过程有两个方面,一是心理学的,一是社会学的;主张“使个人特性与社会目的和价值协调起来”。一方面,杜威倡导儿童中心主义。在他看来,“教育就是生长;在它自身以外,没有别的目的”。他反对脱离儿童的本能、需要、兴趣、经验对生长过程强加目的,认为这是对生长过程、教育过程的外部强制,是对儿童个性的粗暴干涉。另一方面,杜威又主张“社会中心”,强调把“教育的社会方面放在第一位”,要求教育“成为民主观念的仆人”,充当抵制所谓绝对主义、极权主义的工具。为了兼顾这两个方面,杜威还提出“学校即社会”的主张,要“使得每个学校都成为一种雏形的社会生活”,企图通过这种“小社会”的活动保证大社会的和谐。杜威的主张有不少积极因素,如重视儿童的活动在教育与发展中的作用,强调学校与社会生活的联系,试图把儿童发展的社会化与个性化统一起来,但是,他的努力不能说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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