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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近20年来我国教育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从中央有关教育改革的文件来看,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以文件的方式把“素质”与“教育”联系起来,指出“在整个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牢牢记住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明确要求“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这是在文件中第一次把“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对应起来。1997年,原国家教委下达的《关于目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对“素质教育”作出了规范性表达:“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需要,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和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1999年1月,国务院转发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将素质教育列为重要的跨世纪工程,同年6月又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充分表达了中央对素质教育的重视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心。实施素质教育,既是实施全面发展教育的得力举措,也是普通中小学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对策之一。 (1)素质教育的内涵 一般说来,素质即人所具有的维持生存、促进发展的基本要素,它是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础,在后天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结构及其质量水平,主要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等。人的发展是多种素质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个体所具有的素质的总量与水平状态、不同素质的组合结构及和谐程度反映其素质水平高低,影响其生存状态、成长路径,决定其发展的可持续性的强弱。个体素质与所属群体的素质水平相互作用,具有统一性。受教育者的发展过程是各方面素质协调发展的过程。素质教育为实现受教育者素质的不断优化组合,构建科学健全的素质结构,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教育学意义上,对于素质教育的概念可以做如下概括:素质教育就是培育、提高全体受教育者综合素质的教育。素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涵义: 第一,关注人的发展是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素质教育注重在教育过程中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中心地位,注重人的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个性发展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发挥人的潜力和能力,为人的发展提供条件,并使人有能力掌握自身的发展,将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统一起来。素质教育强调个性化与社会化的统一、个体本位与社会本位的统一、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统一。 第二,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素质教育在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全面发展教育的内涵。依据素质的分类构成,素质教育注重培育和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社会文化素质。因而素质教育同全面发展教育在方向、目的、基本内容上是一致的。素质教育从人的身心发展的素质结构入手,为培养与提高学生的素质提供了更加丰富和明确的培养目标体系,并且使全面发展教育的内容更为明确,使之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素质教育目标体系的建构丰富了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论,而优化个性发展是深化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素质教育明确地表达了人的全面发展——个人、个性的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思想的具体落实,素质教育可以使全面发展具体化,而个性优化发展可使每个学生的素质和个性尽可能达到结构合理的、多层次的优化发展。 第三,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是素质教育的根本途径。教育方针是根据经济社会要求制定的一定历史阶段教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指明教育总的发展方向,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各级各类教育必须遵循的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是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把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去,纠正偏离教育方针的各种教育行为。 第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素质教育的显著特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发展优质教育,是当今世界基础教育领域的普遍追求,素质教育理念与这种追求相契合。教育质量与学习者综合素质水平密切相关。素质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素质教育的基本载体是学校各类课程与教学活动,因而实施和推进素质教育,必须以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2)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特征 第一,基础性。我国正在实施的九年义务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这种教育的基础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义务教育要培养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即基本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为他们进上步成长打好基础。第二,义务教育要为学生学习做人和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打好基础。义务教育虽然也进行一定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思想教育,但这不是主要的。义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为学生将来接受职业教育和专业教育奠定基础。从专业技能上讲,义务教育不能直接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人类,它只能为各级各类人才的成长奠定基础。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必须再接受一定的专业(职业)教育才能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第三,义务教育要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好基础。民族素质的提高是社会各部门共同的任务,它不是教育所能单独完成的,更不是义务教育所能完成的,但义务教育应该为民族素质的提高打好基础。 第二,全体性。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更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依法保障儿童和少年学习发展的基本权利,努力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改变那种只重视升学有望的学生的做法。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是一种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的教育,每个人都在他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都在他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所以素质教育也是差异性教育。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就是面向每个有差异的学生。义务教育不是英才教育,而是国民教育;不是选拔教育,而是普及教育;不是淘汰性教育,而是发展性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并不反对英才,但反对把所有教育变成英才教育的模式。义务教育阶段应该强化普及意识,淡化选拔意识,要相信每个儿童都是可以培养造就的。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依法为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条件和受教育机会。学校和教师则要努力使每个班和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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