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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往的教育过程观

  教育内容(表现为课程、教材)是教育资料的重要成份,它作为师生交往的中介客体,其实还不是一种纯粹的客体,在它的背后还有一个潜伏的主体,即教育内容的创造和设计者。这就决定了主体对它的认识,还不是一个外在于它的纯客观的认识,而是主体全身心地投入客体,客体也以全新的意义与主体构成新的关系。这时,这种认识关系已不是纯粹的“说明”,而成为“理解”。狄尔泰说,理解是再体验之同质性,是文本解释者对文本作者之情景的再体验。伽达默尔说,理解是现在和过去视野的交融,他试图把解释者与文本的作者放在同一个“效果历史”中,使二者达到交融和统一。教育内容反映的绝不是孤立的散乱的知识,而是一个整合的社会交往结构,也就是说,一定的知识反映了当时一定的社会关系。师生对教育内容的认识,从最初的文化符号的理解,最终要达到认知交往的理解,其“解读”的过程是:对符号特性的理解→对编码方式、“句法”的理解→对意义内容的理解→对认知交往情景的理解→对认知交往结构的理解。[11]
  实际上,教师和学生对作为“文本”的教育内容的理解,不仅是和教育内容的创作者的一个交流对话,而且是和当时社会关系的一种交流对话,这是一种撞击人们心灵的深层认识。
虽然教师和学生对“文本”的认识都遵循同样的过程,但教师对学生的认识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授知识,而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除了他的正式职能以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而不是拿出真理的人。他必须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那些有效果的和有创造性的活动:互相影响、讨论、激励、了解、鼓舞。”[12]
  教育活动中还有一类交往,这就是交流、谈心、对话。这类交往看起来似乎是不存在一个中介,所以有人认为,这类交往体现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主客体关系。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这类交往中,交往实践的对象不是对象化的人本身,而是作为交往主体的人彼此之间的交往关系,这是一种“无形的(或隐形的)客体”。所以,在这种主体之间“直接”的交往实践中,人作为主体始终不丧失其行为主体的地位,被对象化的客体是主体间的关系。这类交往与上面提到的师生之间以教育内容为共同客体的交往有所不同,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对教育内容主要是一种认识关系,而不是一种创造关系,但师生彼此间的交往关系不仅是一种认识关系,更重要的是一种创造关系。要使师生之间保持畅通的交流,必须根据对已有的交往场的认识,调整自己的交往行为,创造更有利的交往关系。只有能引起共鸣的交往场,才是真正的交往。所以,师生这类交往的广度和深度,依赖于师生双方的努力及双方内心开放的程度。教育过程中,教师常常以权威者或社会代言人自居,“认为自己比学生优越,对学生耳提面命,不能与学生平等相待,更不能向学生敞开心扉”,[13]这样就自然阻隔了师生间的交往。在这类交往中,师生之间不是知识的传递, 而是完整人格的交流,正如雅斯贝尔斯所说的,“是人与人精神相契合”,“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的灵肉交流活动”。[14]
  总之,交往的教育过程观,不把教育过程
  看成“主体—客体”的对象化模式,而是“主—客—主”的交往实践模式,其中教师和学生自身又都是作为主客体的统一而出现的。这样,教育过程可以理解为由三种范畴构成的复杂的实践。第一种范畴是构成教与学这一文化实践之中心的认识形成与发展的活动。教与学是在与认识和控制的客体世界的关系中构成的,即“教师主体→中介客体”、“学生主体→中介客体”。第二种范畴是教师和学生在改造共同客体并促进该活动的主体间关系时,形成交往的社会实践。第三种范畴是在该活动主体——教师和学生的自身内主客体关系中构成的。所以,教育过程是由三个环节——同客体世界的对象化活动、同他人的交往实践、同自身的对象化活动所构成的实践。
  值得提出的是,教师和学生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并不具有相同的地位。因为教育过程是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而不是教师的发展,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着引导的作用。学生自身的发展,是通过对“客体世界的改造”而进行的。这里的“客体世界的改造”就是指学生对教育内容这一“有形客体”和师生间交往关系这一“无形客体”的理解和塑造。教育过程中学生对客体的改造,是在“主—客—主”这一交往模式中进行的,在学生对客体改造的同时,教师也对共同的客体进行着改造。但是教师对教育内容进行的认识、把握和组织的要义不在于教师自己从中吸取多少,不在于创造新知识,而在于为学生的认识和发展提供最适宜的对象。只有教师所创造的意义“文本”更适合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才能更大程度地引起学生作为主体投入到对这一“文本”的认识和理解中。教师绝不可能直接塑造学生,引起学生身心的变化,教师的作用只在和学生共同塑造一个“文本”,以此来影响学生对文本的认识和理解。对学生来说,他对文本的认识和理解作为一种“主我”的意向性要求,与其实际的“客我”水平构成一对主客矛盾,矛盾的统一意味着学生主观世界的改造和发展。所以,教育的本质归根到底还是以学生的身心发展为目的,是学生作为主体的自我建构。这个建构发生在师生共同的交往实践中,教师是帮助学生进行自我建构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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