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娶制】
一、“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
聘娶婚一切要根据父母之命,而当事人本身的意见是不被考虑的。如不经过父母之命以聘娶,任何男女恋爱结成的婚姻都不被认可。既然如此,那么妻子的好坏标准也就只能由父母来决定了。在聘娶婚中、子女只能依父母的意志为转移,既谈不上个人的意愿,更谈不上什么爱情。
那么,父母的意志要靠谁来体现呢?那便是媒人了。
二、六礼
六礼是我国古代婚礼仪式,古籍《礼记·昏礼》上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另《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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