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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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的含义。
2.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将结合原则在司法证明中的实现。
要把法定证据所具有的信任,同法官的内心确信所获得的信任结合起来。
——【法】罗伯斯庇尔
一、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的含义
1.从证明的角度来讲,证据制度有两种基本模式:其一是法定证明模式;其二是自由证明模式。这两种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律是否给予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自由。
2.法定证明模式指法律实现明确规定出法官采纳和审查每一种证据的具体标准;自由证明模式指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个人的良知去自由地使用证据。
3.极端的法定证明模式与极端的自由证明模式在当今都是不存在的。
二、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将结合原则在司法证明中的实现
1.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证据制度属于自由证明制度。
2.未来我国证据制度在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之间如何选取结合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素质。
3.“以法定证明为主、以自由证明为辅”的模式将是我国证据制度改革的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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