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三章 市场无形的手——价值规律与市场机制>>学习内容>>知识点二
通过上述视频深入学习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内容。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所谓市场竞争,是指各种市场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而发生的相互排斥以至于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市场竞争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条件,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行为人或市场主体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竞争,才能够形成商品的价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第一,市场竞争的必然性。哪里有市场经济,哪里就有竞争。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之一是社会分工的存在。社会分工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相互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在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或者以卖方的面目出现,或者以买方的面目出现,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市场主体之间必然要展开竞争。当然,有竞争就有合作,但合作的前提是“只有每个人通过共同行动比没有共同行动可以得到更多好处,他才会关心共同行动”。因此,合作本质上是一种更大规模的竞争。这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普遍存在的。竞争是价值规律形成的前提条件。
第二,竞争的类型。根据参加竞争的利益主体不同,经济竞争可分为买者之间的竞争、卖者之间的竞争、卖者和买者之间的竞争。买者之间的竞争,就是需求者之间的竞争。根据竞争展开的范围不同,竞争可以分为部门内部竞争和部门之间竞争。根据市场结构的不同,市场竞争可分为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竞争和完全垄断。根据竞争是否围绕价格进行,经济竞争可分为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
第三,竞争的功能。竞争是“资本贯彻自己的生产方式的手段”。竞争具有使市场主体产生动力,确定商品价格,平衡供给和需求,实现优胜劣汰,促进创新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