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三章 海洋及海洋人类活动>>电子教案>>知识点三
现代海洋的大陆架历经沧海桑田,在漫长的地质历史时期时而为陆地,时而为海洋,经受了大陆与海洋的长期相互作用。大陆架的这种形成过程,加之其靠近陆地,接受了大量的陆地河流带来的有机质。大陆架区域的海水较浅,光照充足,是海洋生物的理想栖居场所。由于大陆架区潮汐、海浪和海流的作用比较强烈,使水层之间的垂直混合发达,底层海水不断更新,从而使海水上下水体均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因此这里蕴育着巨大的海洋生产力。有人估计,全球海洋生态系统的年平均净初级生产力为152g/m2,大陆架区的年平均净初级生产力为360g/m2,在河口湾附近地区年平均高达1 500g/m2,而大洋区年平均净初级生产力仅为125g/m2。目前世界海洋食物的90%来自大陆架地区,当然随之而来海洋渔业过度捕捞现象也发生在大陆架区域。
大陆架不仅是海洋生物的富集区,由于大陆架坡度平缓,有利于物质沉积。在大陆架边缘海底,常有与岸线平行的地壳隆起,隆起带的内侧是地壳沉降带,在此形成一个能填充沉积物的盆地。这种沉积盆地有利于油气资源的生成,加之陆架浅海区有丰富的有机质,因而大陆架区是海洋油气资源分布最广的区域。目前,90%以上的海上油气开采均是在水深200m以内的大陆架海域进行的。
大陆架的沉积盆地不仅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还伴有其他的沉积矿产,如海绿石、磷钙石、硫铁矿、钛铁矿等。
大陆架还是海底砂矿的产区。陆地上千千万万条江河永不停息地把风化后的矿物碎屑,随同泥沙一起注入大海,这样就把很多稀有元素和其他贵重的矿石碎屑也搬运至海洋,遂形成宝贵的海底砂矿。此外,由于大陆架是被海水淹没的陆地,因此在陆架区域还能找到陆地上的一些矿产。
大陆架资源丰富,开发便利,现已成为人类向海洋进军的第一个阵地。目前,几乎所有的海洋开发活动都集中于大陆架区域,因此,这里也成为人类对海洋影响最为深刻的区域。
(一) 海上“圈地运动”的兴起
广袤的海洋蕴藏有丰富的资源,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受生产力水平及海洋开发技术的限制,人类对它的开发仅限于一个很小的范围。源于17世纪的3海里有效控制范围,将沿海国家的海洋管理权限制在一个非常狭窄的地域。而“自由海洋”的信条盛行于20世纪中叶以前的广阔海域上。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一些国家拥有扩大海洋开发的能力,并将开发范围扩展到其他沿海国家的邻近海域。沿海国家为了保护其邻近海域的自然资源,则提出扩大海洋管理权限范围的要求。1945年9月28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布了《关于大陆架的底土和海床的自然资源政策的第2667号总统公告》,向国际社会宣布“处于公海下但毗连美国海岸的大陆架,深度大约在200m以内的底土和海床的自然资源属于美国,受美国的管辖和控制”。美国的这一举动是对“自由海洋”信条的第一次挑战,但它客观上符合沿海国家保护本国沿海资源的要求,因此很快就得到其他沿海国家的纷纷响应。“杜鲁门公告”发表之后,从1946年到1950年,墨西哥、阿根廷、智利、秘鲁、厄瓜多尔等国相继提出200海里领海管辖权,范围的要求,从而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沿海国家扩大海洋管理范围、捍卫海洋资源权利的浪潮。
(二) 大陆架制度的确立
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大陆架的界定做了重新修正,正式确立了大陆架制度。该《公约》于1994年正式生效,到1998年止,全世界已有127个国家或区域实体签约并批准生效,是目前为止最具影响的海洋法。
《公约》中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① 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其组成部分包括大陆架、大陆坡和大陆基。由于不同国家不同海域大陆边缘的宽度差异较大,为平衡各国的利益,《公约》对大陆架的宽度做出进一步规定:地理上大陆边外缘宽度不足200海里的,可以将大陆架外部边界扩展到200海里;对于地理上大陆架外缘超过200海里的,则规定其外部边界不得超过350海里或不得超过2 500m等深线100海里。显然《公约》中的大陆架范围超出地理意义上的大陆架,它扩大了沿海国家对其大陆架行使权力的范围。
大陆架制度确立了沿海国家在其大陆架上的主权地位。沿海国家在其大陆架上行使的主权既不同于领土主权,也非单纯的管辖权,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对其大陆架的上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以及勘探开发这些资源的专属权。
重新确立的大陆架制度自然衔接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公约》正式提出并肯定了专属经济区制度,对其宽度、法律地位等做出详细规定。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受国际海洋法规定的特定法律制度的限制,其宽度不超过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既非公海,也非领海,其地位自成一类。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主权主要是经济性的。沿海国对自己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享有所有权,行使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权;对其内的设施、人员和活动也享有一定的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三)海岸线管理
海岸带历来是海洋开发活动最为活跃的海域,也是各国海洋管理的重要领域。海岸带管理范围已超过了地理上的潮间带区域,向陆地延伸至海岸线以上100km和向海洋扩展到领海范围,包括沿岸岛屿。目前,这一范围内集中有世界人口的近40%,承受着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因此,世界范围的海岸带地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生态系统退化现象,降低了海岸带生态系统提供商品与服务的能力。究其原因:(1)不断扩大的海岸带地区的开发活动,改变了海岸地区的植被类型与生境,如过度砍伐红树林、开发人工养殖场及其他开发占地等;(2)不断增加的海岸地区的水体污染,使海岸带区域不仅承受了沿海开发的环境负担,同时也承受了由江河入海带来的内陆区域开发活动所产生的环境负担;(3)普遍存在的近海渔业过度捕捞现象,不仅造成部分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资源的储量减少,同时也改变了海岸生态系统的种群结构并降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4)全球气候变暖引起的海岸地区水温变化、水文循环变化、海平面上升及风暴频率变化等,威胁海岸带地区安全。正因为如此,世界海岸大会宣言提出海岸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生境丧失、水质下降、水文循环变化、海岸资源枯竭、海平面上升、全球气候变化等问题。显然,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需要多部门的合作和沿海地区居民的共同努力与配合。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从地方社区居民到非政府组织(NGOs),到各国政府共同采取措施来保护和管理海岸带地区的行动。据最近的一个调查,目前全世界覆盖海岸地区的海岸保护区数量已达3 600多个。尽管它们在保护海岸带地区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但对于全球范围内的海岸带地区快速的环境退化现象而言,还显得微不足道,海岸带管理任重而道远。
海洋污染被认为是与温室气体、臭氧层空洞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相并列的全球面临的四大环境问题之一。海洋作为地球表面积中最大的部分,其大气、水文和生态系统功能又直接作用于全球变暖和全球生态系统的变化。
(一) 海洋污染及其危害
海洋在向人类提供丰富资源的同时,也成为地球上各种污染物的最终归宿。由于海洋是地表低陷部分,位势最低。地球上的各种物质,包括形形色色的污染物都能通过滔滔江河或涓涓细流汇入大海之中,就连飘浮在空中的污染物颗粒也终究要“叶落归根”,沉降至海底。因此,海洋污染具有污染源多、持续性强、危害大、扩散范围广和控制难度大等特点。
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陆源与海岸带开发污染、大陆架钻探与深海采矿、海洋倾废、船源污染以及大气污染等。从污染物的种类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石油污染
它是海洋污染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全世界每年进入海洋的石油污染多达三四百万吨,其中2/3来自陆地,1/3则是海上运输、开发中的溢油污染。石油进入海洋后首先在海面形成油膜,改变了海水的理化性质,妨碍海面与大气之间的空气交换,严重时致使海洋生物窒息死亡。海水中的石油能影响海洋中生物的正常代谢,引起海洋生物的各种病变,也能导致大量鱼卵和幼鱼死亡。海鸟则会因羽毛被石油粘住而飞不起来,坐以待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