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十一章 南极洲>>电子教案>>知识点四
(一)法律地位问题
随着南极探险、考察活动的展开,特别是由于矿产资源的不断发现以及战略地位的日益重要等原因,南极这个“地球的最后边疆”也并不平静。
自1908到1941年,英、法、新西兰、澳大利亚、阿根廷、智利、挪威等七国和南极有关的国家纷纷以发现、占有、继承、扇形原则(即以南极为顶点,各个经度作边界线,某平行纬度为底边,划一个扇形地区)等为根据,宣称在占南极大陆83%的面积上拥有某块土地或具有某种特权,其中英国同智利、阿根廷宣称的“领土”又有不同程度的重叠。而没有被宣称领土要求的“无主土地”,只剩下西经90~150°迄今尚未发现有重要矿藏资源的地区。
由于一些国家对南极地区领土要求的纷争,这就使解决南极洲土地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1955年,美、苏联、法、英、日、澳、新、比、阿(根廷)、智、南非等12个国家在巴黎举行首次南极国际会议,强调对南极进行考察的国际合作精神,协调各国的考察计划并同意暂时搁置各国对南极提出的领土主张。1958年6月,在美国的倡议下于华盛顿召开了南极国际会议,12个国家代表经过60多次会议,终于在1958年12月1日签署了《南极条约》。该条约于1961年6月23日正式生效,暂定有效期为30年。条约适用于南纬60°以南整个南极地区。美国为南极条约保存国。其后,上述12个国家又同后来加入的前联邦德国、波兰、巴西、印度、乌拉圭、中国、意大利、民主德国等共20个国家组成南极条约协商成员国。目前,《南极条约》成员国已有41个,其中协商国26个,非协商国15个。
《南极条约》规定,南极仅用于和平目的,禁止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各缔约国要最大可能地交换南极科学规划的情报和观测成果,还特别规定在30年条约有效期间(1961~1991年)内冻结一切领土主权要求,但并不因此损害各国原来对南极主权所采取的立场,等等。南极条约协商国依据国名英文字母的排列顺序轮流主持会议,承担一切会议费用。《南极条约》自签署以来,基本上起到了保卫人类最后一块洁净科学基地的作用。1991年4月南极条约组织39个成员国代表在西班牙的马德里举行第11届特别协商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一项旨在保护环境的协议。协议规定, 1991~2041年内,禁止在南极大陆开采矿藏资源和石油资源的活动。在同年10月召开的第四次会议上,中国、美国、德国、阿根廷等23个协商国签署了协定书,于1992年10月3日生效。近年来,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上讨论的主要论题有:发表南极条约30年宣言,重申南极条约的宗旨与原则,建议1994~2004年为南极国际合作十年;设立南极条约组织常设秘书处;关于南极旅游,等等。《南极条约》和南极条约协商国通过的所有公约与建议措施,构成南极条约体系。南极条约组织虽系非联合国机构,但自1983年起,南极问题已列入联合国大会议程。然而,由于《南极条约》各协商国成员在某些基本观点上尚存在着一些分歧,致使其活动进展缓慢,不尽如人意。
(二)生态环境问题
南极洲旖旎的风光吸引了众多的游客,南极洲丰富的自然资源导致了各国探索、考察和开发活动的加强,由此而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尤其引人注目。为确保南极洲作为世界上的最后一方净土,南极条约体系除了1959年的《南极条约》外还包括其他3个公约:
一是1972年《养护南极海豹公约》。该公约制定了商业性捕猎海豹方面的国际规定,对4种海豹进行全面的保护,并规定了其他种类海豹的捕猎限度。由于自1964年以来,就没有再出现商业性捕猎海豹活动,这一公约目前只用来核对用于科研的海豹年捕杀量或捕获量。
二是《养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CCAMLR)。该公约于1980年在澳大利亚堪培拉通过。其目的在于通过管制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活动,保护环南极海洋生态系统。公约确定了要保护的物种、捕捞限值和捕鱼区,规定了捕鱼的时期和方法,建立渔业核查程序并确定在年度委员会上缔约方集合到一起进行协商。该委员会是由设在塔斯马尼亚岛霍巴特的常务秘书处(唯一一个负责整个南极条约系统的秘书处)支持的。有关捕捞和其他方面的数据(如被附带捕捉的海鸟)由秘书处核对。另外还设置了一个科学委员会,以便于为选择何种捕捞水平作为基准提供技术咨询。该公约将南极地区划分为许多统计区域,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区域是单独管理的。观察员和核查系统提供确保遵守的机制。此外,该公约还对鳍鱼、乌贼、鳞虾的捕捞业进行管理。
三是南极条约的环境保护《马德里议定书》,它于1991年通过。该议定书中规定,除科学研究外,至少在50年内禁止开采矿物资源,并要求对所有的活动都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IAS)。环境保护委员会(CEP)对缔约方在执行方面提供咨询。技术附件为环境影响评价、南极动植物保护、废物处置和废物管理、防止海洋污染,以及为区域保护和管理确立的标准和程序。
此外,许多全球多边环境协议也涵盖了该地区,这些多边环境协议成为近期南极条约系统内讨论的主题。一些独立的机构,例如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SCAR)和国家南极计划管理者理事会(COMNAP)已经制定出自身的年度任务,并由各专门工作组和专家组处理不同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