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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领导者素质



中国古代领导者素质理论


在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典籍中,有很多关于领导者素质的论述,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和宝贵精神财富。认真研究这些素质理论,我们能从中得到鲜活的启示。

我们要学会区分伪科学、反科学的所谓素质理论,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将领导者素质神秘化的倾向。时至今日,仍流传着一些“面相学”、“血型学”、“手相学”等所谓的素质理论,要划清科学的素质理论与它们的界限。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系统阐述中国古代关于领导者素质的理论,特别是儒家、法家的领导者素质理论。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认为“恭、宽、信、敏、惠”五种美德可谓“仁”,“温、良、恭、俭、 让”五种素质可谓“礼”。因此这是儒家重点论述的古代领导者君子所应具有的素质。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综合了商缺等人的理论,进一步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观点。在这个理论中,就包含着法家的领导者素质理论。韩非认为,法家的领导者要有用法的能力,有用术的技巧,有用势的谋略,善于驾驭群臣,赏罚分明。儒家和法家的素质理论在中国历史文化典籍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儒家关于领导者素质的理论

在概观的基础上,我们来研究孔子及其他儒家关于领导者素质的认识。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早期积极入仕,探讨从政的方法,对学生施以“政事”教育,他对于领导者素质的认识见于《论语》中对“君子”、“士”的谈论中。今天,孔子75代孙孔健博士对此加以研究,使之系统化。孔健把领导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庸型”领导者。另一种类型的领导者是“狂狷型”。

孔健把“温、良、恭、俭、让、宽、信、敏、惠”作为领导者素质的九个方面。

儒家如何提高领导者素质

通观孔、孟、荀三家以及后世儒家的论述,都认为领导者要以主体生命的修炼,作为解决问题的大计,根据台湾著名学者吴琼恩的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领导者应该是“全人”,它不仅包含“通才”,而且也包含着做人修养达到的很理想的“高峰境界”,兼具“智仁勇”均衡发展之意。荀子曰:“君子知乎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是故权力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荀子劝学篇》)但是当代领导者往往注重角色功能的分工职能,易形成物化的思维模式或“功能性短视”。

第二,领导者应该有忧患意识,这不是当代所谓“危机管理”的危机意识。“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所谓忧患,简言之即居安思危,危机未来之时,必须兢兢业业,努力于道德修为,否则面临危机时会措手不及。

第三,领导者要有责任意识,而责任意识则是面对客观结果不如预期所料时的道德承担,这是一种“反求诸己”、不怨天尤人的道德情操,也是作为领导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这种责任意识不仅是指在制度上、法律上应负的职责,即使无此责任加之,也要进一步承担道德的责任,方显政治家的人格特质。

第四,领导者要以道治国。儒家的管理哲学是超越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所谓“下学而上达”,即从形而下的层面学起,再通达于形而上的层面,即道的境界,所以是“超越理性的管理”。这种形而上的道,不是以专门知识或技术来领导,而是一种讲礼仪的全人之道,或做人之道为先的哲学。

第五,领导者要言行一致。语言沟通的能力,在孔子思想中,是“德行、语言、政事、文学”四种能力之一。

二、法家关于领导者素质的理论

法家论事治国,从客观的后果确定是非曲直。商鞍重视政治制度和法制建设;申不害强调玩弄权术和政治手腕;慎到重视权势。韩非综合三家理论,进一步提出了法、术、势结合的领导素质论,建立了一套中央集权富国强兵的统治术。

1.领导者要有用“法”的能力

韩非认为,领导者治理国家厂第一项任务是能“明法”,即颁布条律,申明法纪,“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并且,领导者要做到严格执法。

2.领导者要有用“术"的技巧

韩非认为,领导者治理国家不能单靠成文的法规,还必须运用不便讲明的政治手腕和阴谋权术。这包括:

(1)御臣七术。

一是多方了解其人;二是严惩不手软;三是赏赐讲信用;四是考察言行是否一致;五是以假诏测其行动;六是明知故问以探明真假;七是将事情反说以看其表现。

(2)治国韬术。

一是亲自掌握赏罚大权;二是利用专人监视,专责考察大臣以防奸;三是切不可赏无功而诛有功;四是用刑要适当;五是循言责实用人才;六是君主隐蔽意图,无为而治;七是以洞察下情为要务;八是保住权位,维护各司其职的等级制度;九是识伪诈,赏告奸,以人治人,警锡近臣;十是诛戮不能遂民心者。

(3)控制下属。

为了控制下属,韩非认为领导者可以釆取以下手段:一是以其亲戚妻儿为人质;二是以高官厚禄稳住下属;三是上下牵连,抑制不满;四是在名实相符时可杀之,杀而无法向天下交代时可在饮食中放毒。

3.领导者要有用“势"的谋略

韩非认为,为了控制臣下,君主必须有保持自己绝对权势的能力,权势不可以借人。要保住权势领导者必须运用以下谋略:其一是实行“独断”统治,“能独视者眼明,能独听者耳聪,能独断者,可以为天下主”。其二是绝对不可相信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妻子儿女也应保持距离,特别要提防近臣和亲信。其三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动用杀伐权,“主君用刑,若电若雷”,使大臣们感到恐惧。

领导者要处理好用法和用术的矛盾,尤其是在用权术时,要不露声色,表面上无为而治。“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固法奠如显,而术不欲见。是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不独满于室;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不得满室。”(《韩非子难三》)总之,确保权势的重要谋略是:独自决断,独揽权柄,深藏不露。

韩非关于领导者法、术、势三方面的素质理论为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奠定了政治基础,也成为两千多年来领导者修养的圭臬。自古以来,中国的名臣将相通常釆用“外儒内法”的策略来进行领导和管理,罕有纯用法家理论而功成名就者。领导者在实践过程中,以儒家精神表现于外,法家精神存之于心。这在以后领导者采取王霸杂糅、儒法并重的领导过程中得到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