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二章 课程目标与内容体系---历史课程核心要素解读>>第一节>>知识点二

第二章  课程目标与内容体系---历史课程核心要素解读



知识点二:历史课程大纲到课程标准的变化


(一)历史沿革

1.初中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

2.高中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全日制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全日制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

(二)夏商周时期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始于商朝,这是因为商代的史官最早用文字在龟甲和兽骨上记刻下了当时人的社会生活情况留下了极其珍贵的文字资料。从夏商时期开始,我国有了专门的教育场所“庠”“序”。那时的史官也就是历史教师,他们担负着教育贵族子弟的任务,这就是所谓的“学在官府”“以吏为师”。在这样的情况下,历史也就成了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二)课标基本体例

第一部分,前言,其中包括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第二部分课程目标;第三部分内容标准;第四部分实施建议,其中包括教材编写建议、教学建议、设计思路。

(三)大纲和课标的区别

1.课程标准是国家制定的某一学段的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或谓最低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如教学大纲)。

2.课程标准主要是对学生在经过某一学段之后学习结果的行为的描述,而不是对教学内容的具体规定(如教学大纲)。这种描述应该尽可能是可理解的、可达到的、可评估的,而不是模糊不清的、可望不可及的。

3.不仅仅针对教师的教,主要是针对学生的学,是“学本”的标准。

4. 兼顾目标全面性、内容的整体性和多样性;

(四)关于“课标”、“多本”的几点认识

1.对课标的认识

相对于教学大纲的刚性来说,弹性的课程标准更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它对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和学业评价的影响是间接的、指导性的、启发性的。

2.对教材的认识

尊重教材,充分依托和利用课本;课本可以重组,内容可以调整;材料可以补充,情境可以创设,但必须围绕主题;为了易懂、浅显。

3.用学术方法解决学术问题

历史教学要做到论从史出,史由证来。

4.历史课程标准的性质

历史课程的“历史性”:历史意识,文化素养、人文素养、公民素质。

历史课程的“课程性”:不同于历史学,更强调历史的教育体系、内容目标、功能。

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章节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