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福费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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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协议的签订程序
  出口商与包买商签订福费廷协议这一过程包括询价、报价、签约三个程序:
  1、询价
  一般说来,出口商在与进口商贸易洽谈时就应作好融资的准备。为了争取订单,出口商往往主动或被动同意向进口商提供远期信用融资,并将延付利率打入货价。为了确保出口商能按时得到融资,并且不承担利率损失,出口商应尽早和包买商联系,得到包买商的正式答复及报价后核算福费廷融资成本。如果出口商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才去找包买商做福费廷,有可能发现承诺进口商延期付款的延付利率低于包买商报的贴现率,这时出口商只好蒙受损失。
  出口商在询价时,须提供以下有关情况:
  (1)合同金额、期限、币种;
  (2)出口商简介、注册资本、资信材料、签字印鉴及其他情况;
  (3)进口商详细情况、注册地点、财务状况、支付能力等;
  (4)货款支付方式、结算票据种类;
  (5)担保行名称,所在国的资信情况;
  (6)担保形式,是保付签字还是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7)出口商品名称、数量及发运情况;
  (8)预计交货期和预计交单期;
  (9)分期付款票据的面额和不同到期日;
  (10)有关进口国的进口许可和支付许可;
  (11)有关出口项目的批准和许可;
  (12)票据付款地点。
  2、报价
  包买商接到出口商的询价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决定是否承做:分析出口商所在国的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和外汇汇出风险是否在能承受的范围内;核定对该国的信用额度,是否有足够的额度来承做这笔交易;考核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付能力;审核商品交易本身是否属于正常的国际贸易,合同金额、期限是否能接受;检查有无对买卖双方资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记载和报告;考虑如有需要,能否以有利可图的价格在二级市场上转卖票据。
  如果经考察后愿意承做,包买商便根据国际福费廷市场情况作出报价,报价内容就是福费廷业务的成本和费用,一般涉及三个方面:贴现率、承担费和宽限期。
  贴现率(discount rate)一般有两种报价方式,一是提供一个明显的固定利率,二是用浮动利率(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加上一个利差。浮动利率按照福费廷协议签署日或交割日的LIBOR确定,它反映包买商的筹资成本,利差则反映包买商所承担的风险和想赚取的利润。一般出口商喜欢固定利率,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总的贴现成本。
  承担费(commitment fee)是包买商在承诺期内根据贴现的面值及向出口商承诺的融资天数计算出来的费用。银行一旦承诺为出口商贴现票据,从签订福费廷协议起的任何一天,都有可能成为实际贴现付票款日,由于贴现率是在贴现发生以前固定下来的,这一期间的市场利率会发生变化,为了减少贴现率在这个承诺期内发生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包买商要收取一笔承担费。承担费率根据风险大小而定,一般为0.5%~1.5%。承担费=票面值*承担费率*承诺天数/360。例如,贴现票面值:US$1000000;承担费率:1.5% p.a.;则承担费=US$1000000*0.015*90/360=US$3750。或者这笔承担费隐含在较高的贴现率中,因此为一笔带有承诺期的福费廷交易提供的贴现率报价常常高于立即交单取得福费廷融资的贴现率。包买商对带有承诺期的交易所计收的承诺费或较高的贴现率也是合理的,因为包买商从与出口商达成交易时起,便对这笔融资交易承担有契约责任,不仅要安排再融资和抵补货币及利率风险,还需要保留部分信贷额度以备将来使用。
  宽限期(grace days)是指从票据到期日至包买商实际收到货款日的估计天数。由于任何延期都会使银行增加成本,所以,银行为补偿在到期日向进口方银行索偿时可能遇到的拖延和其他麻烦,一般在报价时都在实际贴现天数的基础上多加3~7天的宽限期。
  包买商通常以信函形式报价,也就是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要列出该笔交易的所有细节,包括用于贴现的票据形式以及全部条款和条件。
  3、签约
  如果出口商接受了银行的报价,便与银行正式签订福费廷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及债权凭证;贴现金额、货币、期限;贴现率和承担费率;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义务;违约事件及其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