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把“课程目标”分成“总目标”、“总目标的四个具体方面”,以及“学段目标”三个部分展开。“总目标”带有全局性、方向性、指导性;
“总目标的四个具体方面”,即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这四个方面,也可以称为数学课程的四个具体目标;
“学段目标”分三个学段叙述,每个学段也按照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这四个具体目标展开。
《标准》对数学课程的总目标表述如下: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
(一)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二)体会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增强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了解数学的价值,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和科学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