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对于知识技能目标表述为以下4点:
(一)经历数与代数的抽象、运算与建模等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经历图形的抽象、分类、性质探讨、运动、位置确定等过程,掌握图形与几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经历在实际问题中收集和处理数据、利用数据分析问题、获取信息的过程,掌握统计与概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积累综合运用数学知识、技能和方法等解决简单问题的数学活动经验。
《标准》对于数学思考表述为以下4点:
(一)建立数感、符号意识和空间观念,初步形成几何直观和运算能力,发展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二)体会统计方法的意义,发展数据分析观念,感受随机现象。
(三)在参与观察、实验、猜想、证明、综合实践等数学活动中,发展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能力,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四)学会独立思考,体会数学的基本思想和思维方式。
《标准》对于问题解决表述为以下4点:
(一)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增强应用意识,提高实践能力。
(二)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方法,体验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发展创新意识。
(三)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
(四)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标准》对于情感态度表述为以下5点:
(一)积极参与数学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二)在数学学习过程中,体验获得成功的乐趣,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
(三)体会数学的特点,了解数学的价值。
(四)养成认真勤奋、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等学习习惯。
(五)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实事求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A.知识技能
B.数学思考
C.问题解决
D.情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