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法院能直接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吗?
2.国内法规定条约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3.简述国际法的普遍性。
4.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学说中,什么是联系论?
5.什么是国际法优先说?
1.国际法的性质主要涉及( )和( )这两个方面。
2.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有( )和( )两个方面。
3.国家是国际法的( )或( )。
4.( )又称国际法的法典化,即将国际法的规则以类似法典的形式使之( )和( )。
5.国际条约在我国有关法律领域内存在( )和( )两种方式。
1.国际法的渊源
2.一般法律原则
3.国际法的主体
4.造法性条约
1.简述联合国在国际法的编篡中的地位和作用。
2.简述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3.简述国际法的性质。
4.简述条约在国内适用的途径。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战争犯罪进行了起诉、审判和惩处,确立了个人负国际刑事责任的原则。结合这些实践,谈谈你对关于个人的国际法主体资格的认识。
2.论述国际条约在国内法的适用及你对国际条约在我国如何适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