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上述视频深入了解了观察法的含义、作用及类型。现在我们来进行归纳总结:
观察法是评价者通过自身的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教育评价对象的自然活动状态进行系统、深入地观察,以获得评价对象准确客观资料的方法。它包含三个要素:观察的手段、观察的对象和观察对象的状态。
观察能够获得被评对象的比较充实、比较客观的原始资料,为教育评价提供重要依据和前提,同时它也是检验一种教育评价思想和理论是否科学的重要途径。
观察法主要包括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参与性观察法和非参与性观察法、有结构观察法和无结构观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