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评价的含义与意义
教师评价是指在正确教育价值观指导下,根据教育目标、政策法规、教师所应承担的任务,运用现代教育评价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广泛收集评价信息,对教师的素质、工作过程以及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价值判断的过程。 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意义主要体现为:
1.有利于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成长
根据被评教师已有的成就和现实基础及教师自身特点,分析被评教师工作和发展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在全面、客观评价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公正的评价。对教师已取得的成绩的肯定可以使教师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和成功感,激发个体的主体精神;对其不足的指出,可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确定个体发展需求,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使之不断完善和改进。
2.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评价的标准,可以促使教师素质和队伍结构更加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效调节教育教学行为。通过评价可以有效克制和纠正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可以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调节、及时强化、及时矫正,使学校和教师的工作不断地得到完善、改进,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3.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评价指标体系对教师自身的业务素质、专业发展、教育教学能力、职责和工作绩效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对学校管理者来说,评价信息的搜集可以提供教师队伍建设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可以了解教师队伍的结构、教师工作状况和专业素质,为制定师资培训计划、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提供依据。评价科学、客观、公正,可以利用结果适当的进行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还有利于完善教师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制。
4.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
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为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和客观标准。通过评价,学校领导可以及时获得教师工作中大量的反馈信息对每个教师的情况形成全面准确的认识,为正确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对评价结果的分析可以完善对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环节,逐步健全了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化的过程。教师评价是实现学校管理化科学化有效措施。
二、教师评价的基本原则
教师评价原则是进行教师评价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准则,是教师评价内在规律的反映。做好教师评价工作,除了遵循教育评价的即便原则外,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一是指评价时要把教师作为一个有机体来看待。评价者要树立整体意识,着眼于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并综合考虑教师工作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教师教学与育人的统一;教学方法、手段与教学效果的统一;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统一等。
二是指教师评价内容的整体性。在教师评价中,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对教师工作进行全方位、多指标、多层次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评价的内容要全面,在全面掌握评价信息的基础上对教师的工作表现、素质结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进行全方位评价,将教师的显性工作与隐性工作都纳入评价的范围之内,力求真实、准确地反映教师工作的全貌。
三是指教师队伍整体。第一,评价要面向包括学校领导在内的全体教师,人人都是被评价者,而不是少数优秀教师或不合格教师;第二,全体教师参与评价,都是评价主体,在相互信任与理解的基础上,建立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校内与校外双向沟通关系。
四是对教师评价信息的收集,也要注意真实、准确、全面,决不能凭某一方面或少数人的反映进行评价,坚持评价信息的整体性。这就要求评价方法多元化,多渠道、多视角收集评价信息。
(二)导向性原则
指教师评价工作必须着眼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改进功能,促进被评价者积极上进,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不断提高与发展。贯彻这一原则要遵循以下要求:
第一,把评价当作促进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动力系统。通过评价,让被评者看到自己的成绩和优势,获得激励、自信和前进的动力;同时,要被评者看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便及时调整、改进工作。
第二,要高度重视被评者的自我评价,突出其主体地位,增强被评者自我意识,做到自我检查、自我总结、自我反思、自我调整、自我完善。
第三,评价双方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是非观念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必须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教育目标。
第四,评价者要尊重和信任评价对象,并正确处理、分析评价结果。
(三)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对教师评价时必须具有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教师工作和自身的客观实际出发,对教师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不能主观臆断。贯彻这一原则,在实践中评价者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正的立场,客观的对教师的工作和发展作出价值判断。其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与评价主体要多元化,多途径获取全面、真实的教师信息,及时反馈评价信息,为教师的个人发展献计献策,并为学校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第三,要尊重教师差异。评价是一个个性问题,而不是共性的标准化要求,要立足于教师自身发展的特点,注重教师个体间差异,尊重个体的处境与需要,以促进个体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价值。
(四)动态性原则
指教师评价是一个不断发展与变化的过程,要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教师,不要停留在某一层面或某一点。一是要把评价寓于教育教学过程之中,注重教育教学过程的评价,注重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收集各种评价信息,及时反馈,实现动态监控。二是要重视被评教师的起点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重视个性差异和发展的多样性,根据被评教师自身的基础,确定发展目标,实行异步管理。三是要注重评价过程中评价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在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之间建立一种平等、信任的对话世界,评价双方互相沟通、理解,让评价成为一种双方作为活生生的“人”的交流过程。
(五)激励性原则
指在评价工程中,评价者要最大限度的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促使被评教师形成继续努力或进一步在活动中改善不足、提高活动效果的动机与期望。首先,评价活动本身要具有激励性,成为一种教育的力量;其次,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要不断地给教师以激励。(1)目标激励:学校要制定长期目标和近期发展目标,并要求教师结合学校目标制定个体的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并为教师目标的实现提供和创设条件。(2)情感激励:评价过程就是评价双方沟通、交流、达成共识的过程,学校要作到“无情的制度,有情的管理,无情的政策,有情的操作”。(3)信任激励:信任就是力量,相互信任就是对对方最高的奖赏。被评价者要信任每一位教师,相信他们的能力,相信他们能做好自己的工作。(4)参与激励:让教师真正参与学校的管理,学校的各项工作多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让教师感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
三、教师评价改革
(一)我国发展性教师评价理念的提出
发展性教师评价理念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英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针对教师评价过分注重奖惩功能而提出的,强调评价与奖惩脱钩,在没有奖惩的条件下,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在反思传统评价弊端的基础上,逐步提出了新的教师评价理念:把教育、教学的质量保证与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素质提高整合起来的发展性评价理念,认为评价不仅仅是对教师工作状况的鉴定,更重要的是为促进教师成长和提高教学水平服务,达到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目的。
2001年7月我国新课程改革提出要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和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2002年12月27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评价体系”,评价制度的改革要有利于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建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发挥教师创造性的多元的、新型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通知》指出:教师评价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工程;对教师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专业道德修养,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教师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教师有个性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评价方法要多样,探索有利于教师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重视教师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二)发展性教师评价的特点
发展性教师评价就是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以现代教育发展观(包括主体性发展、整体性发展、可持续发展与多元化发展等)为指导,以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和专业发展为目的,以评价对象为主体,评价双方在相互尊重与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双方认可的发展目标,运用适当的评价技术与方法,实现双方达成的评价目标的过程。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为:
第一,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的,以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和人格为前提,以内涵发展为主,促使每个个体最大可能地实现自身价值。
第二,注重教师个人的现实表现,更重视教师和学校的未来发展,将个体发展与组织发展融合在一起,是一元价值与多元价值的整合。
第三,体现和尊重被评者的个别差异与个性特征,是一种个性化评价,重在使评价对象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增值”。
第四,评价主要看基础、看进步、看发展、看闪光点,而不是对被评教师进行鉴定、区分;评价提供的是强有力的信息、洞察力和指导。
第五,评价者与被评者,以信任与合作为基础,通过对话共同制定双方都认同的评价目标和发展计划,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是一种合作式评价。
第六,评价是与教育、教学过程并行的同等重要的过程,而不是学期或学年结束时额外附加的成分。
发展性教师评价在规范人的同时解放人,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尊重人,信任人,调动人的积极性,成为当前世界各国教师评价改革的基本理念。
(三)世界教师评价改革趋势
国际上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教师评价是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和保障学校教育质量的体系之一。通过评价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成为世界各国教师评价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第一,突出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改革的一大趋势就是在评价中重新审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广大教师认同评价、支持评价并积极参与评价。提倡教师自我评价是凸显教师主体地位的典型表现。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教师收集有关自己教学和发展方面的信息,对其进行判断、反思,考虑并提出适合自己改进和提高的途径。
第二,恰当处理业绩评价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关系。业绩评价关注于可达到的、相对短期的目标,倾向于在某个时间段给教师业绩和能力下一个结论,这对于教学质量的监控有重要作用。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是明确个人发展需求和问题,为教师的发展和提高提供宽松的空间和动力。教师评价改革发生的一个重要转变就是以发展为核心,兼顾业绩评价。教师个人的发展与业绩目标的实现是密切相关的,业绩目标的实现要依靠教师素质的提高。现代教师评价将二者整合起来,使教师在完成业绩目标的过程的同时成为实现个体发展的过程。
第三,统一的评价标准与个体化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必须有明确的标准,这不但对于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是必要的,同时,也为教师的努力提供了方向和目标。但同时要尊重教师个体差异、教学背景差异、地区差异等。评价标准要考虑到学科、年级、教学风格、学生特点和教学环境等因素。好的评价标准应是通过不断尝试确定标准的统一性,并在多样化的教学背景中检验其适用性,在统一的标准与个性化之间取得平衡。
第四,加强评价中与教师的沟通,促进教师对评价的积极参与。在评价中倾听教师的声音,与教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并促进教师积极参与是实现促进教师发展与提高目标最直接、最具体的手段。通过与教师的交流和对话,可以收集到许多评价信息,及时纠正评价中的偏差,将评价中的有关信息反馈给教师。另外,评价双方还可以探讨评价中反映出的问题并展望未来的发展。因此,评价中的交流本身就是促进教师转变、达到评价目的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