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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页:实践导航—近年来政治学研究的若干热点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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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腐败的危害性
理论界在前几年通过对“腐败润滑剂论”、“腐败不可避免论”、“腐败有利论”等错误观点批判的基础上,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腐败危害的严重性。有的学者认为腐败现象会严重损害执政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和政府的道德和政治权威,使民众对领导集团失去信心;腐败使国家财富大量浪费,从而削弱国家的势力;腐败降低政府能力;腐败造成低效率与社会不公正;腐败达到一定程度会引起政治动乱。还有的学者分析了腐败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危害,在谈到对政治发展的危害时认为,腐败直接危机政治稳定;腐败不利于民主政治建设,腐败妨碍着行政管理现代化。还有学者认为腐败危害经济建设,破坏改革开放,阻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改革措施难以顺利、正确地贯彻落实,直接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危害党风和社会风气、危机政权稳定。有的学者认为,腐败现象不仅涉及到社会经济、法律、道德问题,而且对社会生活的多方面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成为一个国家政权存亡与稳定的全局性问题,其危害性表现在:(1)动摇政府的合法性;(2)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3)腐败现象侵入社会的思想文化领域,毒化整个社的风气。还有的学者认为腐败具有极强的弥散性、渗透性和毒害性,其危害性在于:(1)动摇公共权利主体的合法性;(2)破坏政治关系;(3)阻碍或破坏政治过程;(4)阻挠和中断政治发展;(5)毒化社会政治心理;(6)瓦解和动摇政治制度和阶级基础。有同志专门论述了腐败对政治、社会稳定的破坏性,主要表现为腐败破坏稳定的群众基础、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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