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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王学东    商宪丽

(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

[内容提要:]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方式,对现有的经济运行与管理模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尤其在税收方面引发了很多问题。本文探讨了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中的逃税和稽查问题,并从政策、技术和立法等方面给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   税收征管;   电子税务

电子商务(E-commerce)是将业务数据数字化,并将数字信息的使用和电脑化的业务处理与Internet集成一体的一种全新的商务操作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方式,电子商务冲破了国界、地域的限制,使公司的贸易手段更加灵活,那些原来无力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可以方便地进行国际贸易。这无疑会对现有的经济运行与管理模式产生极大的冲击,并引发了许多税收方面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面临的挑战

(一)逃税有机可乘,税收流失严重

电子商务可使贸易环节中各个商家和厂家更紧密地联系,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于传统的商务活动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它有许多现行税收体制无法适用的特点,而税务机关又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税对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的网上贸易行为。这在某种程度上为商家和消费者逃税提供了机会,致使税收流失严重。

1. 电子商务的交易无国界性、无地域性。由于互联网是开放的,传统贸易中的国界概念在Internet下已变得毫无意义,国内贸易和跨国公司间贸易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很多网上跨国交易甚至可以不受海关检查而自由进行,这就为跨国交易逃避关税创造了机会。

2. 电子商务中使用的是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即EM)。EM 是一种可转换的货币,已经被数字化、电子化,可迅速转移。从税收角度看,传统的现金逃税是有限的;然而在EM中,由于交易金额巨大,而且隐蔽、迅速、不易被追踪和监督,逃税的可能性空前增加。

3.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人员具有隐蔽性。由于缺少对Internet使用者的有效控制,Internet的使用者具有隐蔽性、流动性,通过Internet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隐匿姓名、隐匿住地。企业只要拥有一台电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

4.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场所是虚拟市场。电子商务是一个通过虚拟手段缩小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的场所。Internet上的商店不是一个实体的市场,而是一个虚拟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店面、销售人员,就连涉及商品交易的手续,包括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以虚拟方式出现。

5.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商品来源具有模糊性。互联网上大多数站点都没有镜像站点,镜像站点通常是位于其他国家的计算机,存贮着与原发始站点完全相同的信息。采用镜像是为了避免Internet上“交通阻塞”,使Internet用户访问与之物理位置相对较近的计算机,从而加速信息的交互过程。为此,对网络贸易的消费者而言,他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计算机为他提供了产品或服务。当然对消费者而言,只要获得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来源情况是无关紧要的。然而这一特性却加大了税务当局的工作难度。

(二)稽查难度加大,税收征管困难

1.电子商务中的交易无纸化,使得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传统税收征管离不开对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而Internet的发展促使纳税人的财务信息不断走向无纸化。传统财务软件中存贮账表的是纸介质和磁盘,而Internet财务软件中的存账表越来越趋向于网页方式和以网页为主体的多媒体方式,而且,网页数据可以轻易被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线索,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

2.电子商务中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使得交易无法追踪。电子商务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使得跨国交易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的水平。如果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开设联机银行,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监控。数字现金的使用也存在类似问题,数字现金的使用者可以采用匿名的形式,难以追踪。

3.电子商务中,中介机构代扣代缴税款的作用被削弱。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交易企业的数量,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数量大大增加,同时由于厂商和消费者可以通过Internet进行产销直接交易,不再借助商业中介机构,使商业中介机构代扣代缴税款的作用被严重削弱甚至取消。税务机关必须从更多分散的纳税人那里收取相对来说金额较小的税款,从而使得征税成本急骤增加,征收效率下降。

4.电子商务中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使得税务征管难度加大。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纳税人可以用超级密码和用户名双重保护信息来掩盖有关信息,也可用授予方式掩藏交易信息。税务机关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纳税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加以保护,又要搜集纳税人的交易资料,从而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三)税收管辖权不强,税源易流失

国际税收管辖权一般分为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确立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目前,世界上除少数避税港以外,绝大多数国家为维护自身权益,避免税源流失,往往属地、属人原则并行,就本国居民的全球所得及非本国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课税,同时以签定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根据国际惯例,国际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一般遵循收入来源地优先的原则。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容易产生争议,而且来源国为国际商提供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以及对跨国所得征税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优势,也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消失,从而导致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弱化。一般认为,发达国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更为有利,因而倾向于加强居民税收管辖权。事实上,居民身份通常以公司的注册地标准判定,许多国家也坚持以管理和控制地标准来判定居民身份,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公司更容易按需要选择交易发生地,这将造成大量交易活动转移到税收管辖权相对薄弱的国家或地区。提供电子产品的数据空间的易转移性以及判断居民身份标准的多样性,必然导致居民税收管辖权弱化现象凸现。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对策

如何应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挑战,世界各国都在探讨对策。OECD 为电子商务税制提出几条基本规定:必须公平,必须简单,对纳税人的各项规定必须明确;无论采取哪种税制,都必须是有效的;必须避免经济变型;必须灵活机动,以便使税收规则与技术及商业发展齐头并进;必须把国内所通过的任何税收规定及现行国际税制的任何变化汇总起来,以便确保各国之间的Internet税收公平共享。我国电子商务处于发展阶段,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原则;二是不单独开征新税原则;三是保持税制中性原则;四是税收政策与税务征管相结合原则,五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税务登记制度

在电子商务初期就要及时完善税务登记,已在Internet上登录的商业网站,必须将真实的网址和服务范围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使税务机关能及时有效地查询税务登记、进行税收检查。建立电子货币发送者数字身份证明,在银行建账号的电子商务网站,必须先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申请网上交易税务登记号后才能进行交易。

(二)建立完善税务稽查电子系统

基于税务系统的四级广域网,实施办公自动化与征管信息系统、税务稽查系统、大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稽核系统、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电子邮件等系统的系统集成,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之间涉税信息的快速传递、发票函件调查和相互协调。

(三)围绕银行资金结算这一关键环节展开税务稽查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交易,同样存在支付行为。目前,电子商务中的支付手段主要有信用卡支付、电子货币支付、客户账户支付,而这三种支付手段都离不开银行。因此,要加强同银行的信息交流,与银行建立网络连接,从而在税务机关就可直接监控纳税人的有关资金流动。目前,通过网上银行,大额、实时、跨国资金结算还未实现,电子货币还未推行,电子商务法律不健全,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还未确立。因此,付款手段不可能发生根本变化。

(四)加快立法,确认电子账册和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

另外,还要考虑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带来的网上认证和法律效力等问题。从长远来看,必须制定相关的税收法规、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在保证鼓励新技术发展的同时,防止税收流失。

(五)加快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税务

所谓电子税务,就是把税务机关的各项职能搬到网上,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征管、网上稽查、网上服务、网上专用发票认证等。这首先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公众信息网上建立自己的站点,提供税务机关信息资源和有关的应用项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税务网站与办公自动化联通,与税务机关各部门的职能紧密结合。税务机关可与银行、网络技术部门相互配合,开发自动征税软件。这种软件可存储于税务机关的网络器上,以备纳税人下载自行计税。当技术进一步发展后,还可在企业的智能型服务器上设置有追踪统计功能的征税软件,在每笔交易进行时自动按交易类别和金额计税、入库。当然,这种征税软件在设计时应加上防篡改、防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护系统。

(六)加强协作与交流

在税务征管过程中,不仅要加强与工商、银行、海关、公安等部门的联系,还要加强国际情报交流,税务机关要积极同国外税务机关互换税收情报,加强协助监控,深入了解纳税人信息,使税收征管、稽查有更充分的依据,尤其应注意有关企业在避税地开设网址进行交易的情报资料,以防企业利用国际电子商务进行避税。

(七)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素质

在网络时代,税收事业的发展同样离不开高素质人才,税务部门应加大投入,普遍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素质,同时培养一批既精通税收专业知识,又精通外语及计算机网络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税收专业人才作为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 朱颖俊、陈荣秋《论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及我国的对策》,《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0年第1 期。

2) 陈建国《电子商务的国际避税与对策初探》,《涉外税务》1999 年第1 期。

3) 陈黛斐《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制度的挑战》,《国际税讯》2000 年第11 期。

4) 王韬  张睿《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初探》,《科技进步与对策》2001 年第1 期。

5) 徐金标《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及对策》,《财经与税务》2001 年第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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