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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的保护策略

王林   王伟军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3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湖北武汉430070)

摘要  分析了电子商务给传统商标制度带来的新问题,并针对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着重提出了企业在电子商务动中对商标的若干保护策略。

关键词   电子商务商标权商标保护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348(2001)1114002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商标仍然是企业用以区别于其它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由于电子商务依赖于互联网络进行,电子商务中各主体表明自己身份、产品质量和信誉的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便是使用网络商标标识。它们的工业产权性质不仅依然存在,甚至更加强化。所以网络商标在电子商务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中涉及最多也最直接的知识产权是商标权问题。一方面,电子商务给传统商标制度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中,因域名引起的其它商标权纠纷,以及其它因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而引起的纠纷案也逐渐增多。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已经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1电子商务给商标保护带来的新问题

 (l)商标新形态。传统商标是由文字、图形或它们组合构成的,呈现一种静态的标识,商标标识一般是贴在商品上或印在印刷媒介上。我国商标法将可受到保护的标识界定为“文字、图案或其组合”,它只能是“静态”的。而在电子商务中,商标的表现形态有别于传统的商标表现,需要运行一定的程序或进行一定的操作才能感到商标标识的存在,有些商标甚至是动态的,如现在已经出J作为商标的情况。而且,随着动态网页制作技术的发展,主页越来越成为电子商务中企争业的形象代表,而不少企业是通过主页以立体的、多媒体的方式推出自己的形象。此外,网上商标还可以是声音或在传统商标中加参人声音。这无疑改变了对传统商标的认识,这种“视觉可感知”的商标比“文字、图形组合”商标更加符合互联网信息动态性、交互性的特点,也更能适合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总之,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商标的表现形态更加丰富、更加复杂,也要求商标法对可受保护的标识作重新的界定。

(2)商标保护的地域性问题。互联网无地域性,使得网上商标突破地域的限制,这点给全球电子商务带来了方便,但就目前而言,却给传统的商标制度带来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传统的商标制度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不论是商标授权条件还是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商标的地域性非常明显。各国的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差异很大,一般来说,不同国家的不同生产者、经营者拥有相同的商标是完全可能的,一个国家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另一个国家的尚未在本国注册的商标也可能不构成侵权。而互联网的无地域性使得一旦这些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网上使用这些商标,网上就会出现多个相同的商标,自然就会产生冲突。而且由于各国商标国不一定合法,这类商标一旦在网上使可能被某些国家抗议禁止使用。另外,过跨地域、跨国界的互联网销售侵权产占如何认定侵权行为和侵权地是各国司法面临的难题。

(3)商标侵权新形式。传统商标侵权要是指以下几种: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二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种标识。在电子商务中,商标在运行的程中,或在网上传输的信息中,其表现形态别于传统的商标表现,商标标识不是贴在品上或放于印刷媒介上,而是需要运行程或进行一定的操作(如输入一定的口令)可看到商标标识的存在,电子商标又极易复制或删除。电子商标的无形性也使商标权更容易、更隐蔽,侵权形式也更多。如新现的超文本链接引起的“链”上的商标纠身网上搜索引擎引起的“隐形”商标纠纷等因新的网络技术的出现而被某些聪明人行不正当的应用所造成。这些都是现行商法需要调整的。

2网络商标的保护策略

网络商标的这些新问题,既给商标立提出了新要求,也给商标权人在网上的维行动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对企业的商标管性和电子商务环境的全球性之间的矛盾,与致传统商标法在延伸到电子商务环境下又商标进行保护时遇到了困难。尽管目前还社有专门的解决办法,但是企业在进行电子启活动时,对商标进行合理合法的使用和析护的需求是非常迫切的。在现行法律环垮下,企业应如何有效地进行网络商标的使拜和保护呢?

(l)企业在进行电子商务之前,先进狂网上商标检索。如上所述,商标的保护受翅域的限制,各国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差异补大,一般来说,不同国家的不同企业拥有同的商标是允许的,一个国家的企业使用兵一个国家的尚未在本国注册的商标(非驰途商标)也可能不构成侵权。而互联网是全列性的,电子商务无地域限制。企业在网上似用商标,该商标就可能在全球范围内被但用,而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国家可能拥有同或相似的同类商标,这样,在一国受保扩的商标可能随着电子商务的应用在另一匡家造成商标侵权,也可能被侵权。因此,企业上网之前,首先要进行本企业的商标检索如发现别国的企业也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可以采取明示的方式,说明此商标属于某某国或某某企业,此商标非彼商标。如未发珍相雷同的商标,就可以放心地在网上使拜了,而不担心无意之中造成商标侵权。

(2)争创驰名商标,取得驰名商标的料殊保护根据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的规定成员国有义务对未在本国注册的驰名商衍给予保护。根据巴黎公约和WTOTriPs仗议,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包括:一是禁止他人抢注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商品或服务献驰名商标;二是防止驰名商标的淡化,禁止在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化人的注册商标,如果这种注册或使用容易俊公众产生该商品或服务与驰名商标权人存在某种联系,并且,驰名商标因此可能受至l损害。这也就是说对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要比普通商标强得多。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析的保护没有相应的规定,但我国自1985  标。19%8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进行了系统的策从而使中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进人了制化的轨道,增强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的措施对于互联网同有效,从大量的域名与商标的纠纷案例判来看,都突出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目前,际社会和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强调对驰名标的保护,如巴黎公约、美国的联邦商标化法以及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规定等等都是如此。因此,我国企业在生经营中,要有品牌意识,采取各种有效创品牌。只有成为驰名商标,企业在网上中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3)在尽可能多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商注册。

因为商标受地域限制,一般不能在他国家自动得到保护(仅驰名商标才能在黎公约成员国自动受到保护),企业的产或服务要想在某一国得到商标法的保护,必须在该国注册相应的商标。这一点对于统企业而言,还是可以做到的。因为传统业国际化经营规模再大,仍然难以覆盖所有国家;即使业务涉及所有国家,还存业务的重点国家或地区,因此企业只要在些重点的国家或地区注册相应的商标,基上就可以保证其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受到效的保护,从而保证其商品销售有市场。

  但对于电子商务而言,企业一旦上卜其经营范围就相当于互联网的覆盖范围,一个企业如果都要在所有国家或地区注自己的商标,不仅难以做到(各国的商度存在差异),而且势必造成人、财、物的费。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在际间建立一个统一的、跨国的商标注册织。但是这一组织的建立显然需要时日,于企业而言,目前仍然需要分别在有关国或地区进行商标注册,比较可行的办法万选择一些业务量比较大或者有巨大市场力的重点国家或地区进行注册,对其他 舀注册商标。因为即使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士商标被他人注册了,那他也只能是被限制这些区域里使用,故不会对原商标及其市资产生大的影响。所以,企业从事电子商务了然需要在其商品可能销售到的重点国家地区进行商标注册。

(4)将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商标申请注乏为域名。在电子商务中,域名与商标一致,习于企业本身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两者可得益彰。传统企业的商标通过域名在一定备度上延伸到网上,而域名通过商标的知名成为上网用户的熟悉标识。在电子商务仁企业的商标和域名相同,可以用较小的成迅速而顺利地推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有于培养顾客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忠度。其次,可以防止其他企业将本企业的沐标注册为域名,以免本企业的商标遭到淡和误用,造成对本企业的损害。国内外的域名与商标权纠纷大都是由于一个当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为域名而产生的纠纷。七此,企业应尽快将自己的商标注册为域名(

(5)加强网上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全标侵权。前面已讲过,网仁商标具有隐形无地域性,因此网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不仅蔽,而且范围广泛,难以发现。如链接中的标侵权、搜索引擎中关键词盗用商标构成侵权等等,都是非常隐蔽、不易暴露的。因要加强对网上市场的严格监控,防止并打各种假冒、仿冒和淡化商标的行为。一经现,及时进行交涉,或提请国家商标管理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立停止侵权,并向侵权者追偿侵权损失,以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出版社,2000

2杨金琪.对商标法律保护有关问题的探讨知识产权,1999(3)

3薛虹美丽新世界—因特网上的知识产纵横谈.知识产权,1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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