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月萍
【文章来源】中国期刊网
【原文出处】情报杂志
【原刊期号】200107
【原刊页号】5~6
【作者简介】韩月萍 青海师范大学 西宁 810008
【中文摘要】简要论述了信息商品的价格形成及特殊性,分析了影响其价格的因素,目的在于进一步探讨信息商品定价的基础与依据,使之更趋于合理化。
【关 键 词】信息商品 信息商品价格 信息产业
【 正 文 】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信息的商品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许多信息可以像物质产品一样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流,即:信息所有者通过信息出售获得劳动补偿,信息用户则通过购买获得其使用权。在这一交换过程中,贯穿始终的制约因素就是信息商品的价格。由于信息商品是特殊的商品,这样它的价格也就有别于其它物质形态商品的价格。因此,进一步探讨信息商品的价格这一理论问题,对于如何确定信息服务的价格,促进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信息商品的价格构成
1.1信息商品所谓信息产品是指“以知识为主体的人类社会信息,即各种物质载体记录的信息、符号数据、知识、经济以及为利用它们而按各种方式生产加工的组合(如各种类型的数据库)。凡是科研活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管理活动、情报工作、艺术活动等人类一切有目的活动的成果和记录都可以概括和理解为信息产品”。信息产品之所以成为商品是因为它同时满足:a.信息产品是劳动成果,具有价值;b.信息产品可以带来经济效益,满足人们强烈的信息需求;c.它可以用来同其它物品进行交换,因此,信息产品属于商品的范畴。
信息作为一种商品的形式出现,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和必然趋势。在商品经济的初期,生产力相对落后,信息业还未能从服务业中独立出来,信息不可能成为一种独立形态的商品进入流通领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得精神劳动在人类劳动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样一部分劳动产品(如高科技产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显现出其信息价值的一面。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它们又取得商品的外壳。总之,信息商品脱胎于物质商品,伴随着科技进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步演变成为独立的商品形态。
信息产品几乎和物质产品同时出现于人类社会,因为任何一种物质产品本身总是包含着一定的信息成份,信息成份与物质成份是融为一体的,只足在生产力低的情况下产品信息含量小,未能引起人们对它信息价值一面的注意。
1.2信息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信息作为商品也不例外。信息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人类劳动,使用价值是指信息可以带来经济效益,满足人们需甫的属件。与其它商品一样,凝结在信息劳动产品中的抽象劳动的最终体现是它的使用价值,同时使用价值也是凝结在信息产品中的抽象劳动的最终体现。信息商品使用价值这一社会属性,体现着信息生产者与需求者的交换关系。与物质形态商品相比,信息商品在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方面又有其特殊性。首先,物质形态的商品使用价值是由构成该商品的物质属性所体现,而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它所包含的信息内容体现出来的,因此,只有在把信息内容融入其物化产品之中时,它的使用价值才得以实现。其次信息商品使用时具有非消耗性。信息在被利用时,其使用价值并不因重复使用而“磨损”。第三,信息商品具有时效性。随时间推移,信息商品将逐渐老化,失去其新颖性,其使用价值也就逐渐减少,并导致商业价值随之降低。因此,情报商品多次转让的价格不等,且呈递减趋势。
1.3信息商品的价格构成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同样,信息商品的价格也是信息商品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从经济学角度看,价格是严肃的,从市场营销看,价格是活泼的,随时可变化的。实际上,价格的确是多因素在作用,价值也不是全过程都发挥作用。无论如何沽价,成本与效益都必不可少,因为它联着买卖双方的利益川。
按价值论,信息商品价格的基本构成,即信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消耗包括:a.生产资料花费。在研制和开发信息产品的过程中,各科研单位通用的生产资料(如:捕助材料、试剂、备用配件、专用仪器、实验室器材等)的折旧费、利用图书资料、数据、已有知识消耗、许多重复劳动费用(如:失败的实验费)等都属于生产资料花费。b.活劳动的消耗。它包括科研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劳务报酬、技术培训以及奖金福利等费用。C.利润与悦金。它是信息人员为
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前两项构成成本,是价格的最低限度,只有劳动报酬与物质花费得到补偿,信息产品的生产活动才能继续。
按用户在使用信息商品中所获得的效用,信息商品的价格的基本构成可以按信息商品的社会总效用来测度。社会总效用可以用情报商品在其寿命周期内投入使用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总和间接表示川,因为用户购买信息商品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获得现实的使用价值,实现其效用。
信息商品的效用除了与情报商品本身的使用价值有关之外,首先取决于用户本身的物质条件和文化素质。因此,同一情报商品虽然有不变的使用价值,但不同用户使用后从中获取的实际效用是不同的。由于信息商品的非消耗性和共享性,信息商品价格可以按其在寿命周期内重复使用,多次出售,多次提成来计量。每次提成的总合构成信息商品的总价格。其次由于商品的用途不同,其效用价值的表现形式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有些技术信息商品被广泛利用,其效用价值可能大得无法计量,而有些文化信息商品主要用于社会普及,其效用价值本身就难以计量。总之,信息商品的价格,不能只考虑价值对价格的作用,还应注意到信息商品作用后产生的效用对信息商品价格的决定作用。
2 倍息商品价格的特殊性
信息商品究其本质来看,是一种信息价值含量较高的、无形的商品。因此,与有形的物质商品相比,它的价格也就表现出其自身的特点。a.信息商品的可复制性决定了信息商品的价格与价值之间存在很大的背离性;b.同一信息产品可能因交换内容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格;。.信息商品的价格与其普及程度成正比;d.大批量提供的信息商品的价格与它们的价值基本相符;e.信息价值多维性可导致信息价格偏离其价值;f.信息商品使用价值的时效性使得信息商品的价值起伏波动,对应的价格亦大起大落;9.复杂劳动折算成简单劳动的比例系数在一定程度上影晌信息商品的价格;h.物质产品型信息商品产量越多,单位产品所包含的信息部分的价格越低。
3 影响信息商品价格的因素
3.1信息商品使用后获得的效用效用指信息商品在使用中已经获得的或者将要获得的实际收益。当信息商品的使用为使用者带来较高的经济收入时,信息商品的价格也就随经济收入的大小而高或低。
3.2供求状况商品在市场上交换其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当需求量小或需求不迫切时,商品价格就会降低;反之,当需求增大或需求迫切时,价格就会升高。但反映在市场上的需求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需求本身带有某种程度的客观性、稳定性;用户自身是否意识到需求或某信息商品实用性不强受到设备更新、人员倍训等经济条件的限制等。
3.3信息技术的垄断程度由于信息产品不重复生产,所以一经生产成为成品,都是垄断的。信息商品的持有者总是希望能卖到高的价格以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用户则希望价格尽可能低。为了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用独占手段获得更多利润,所以技术和信息的所有者一般都通过保密限制使用范围,以达到长期垄断,这样就有了垄断价格。但所谓垄断价格也受到用户需求程度的制约,所以用户的需求程度是以能否带来好的效益为条件的,能带来好的效益,用户才愿出较高费用购买。
3.4信忽商品化程度信息商品化程度对信息商品的价格有两方面影响。一方面信息商品化程度低,许多信息产品不能以独立的商品形态进入市场,或者根本不能成为商品;相反,信息商品化程度超越社会经济条件的许可,高于正常水平,许多本不成为商品的信息或不应在市场交换的信息也取得了“合格.商品的资格,标出自己的价码。
3.5信息技术水平信息技术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信息商品化的程度,进而影响信息商品的价格。信息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到信息商品的成本、价值等形成,进而对信息商品的价格产生影响。信息技术水平低,采用的信息设备较落后,成本较小,这样转移到信息商品中的精神劳动也就较少,信息产品的信息价值的含量也就相对较小,价格也较低;反之,信息技术水平高,那么信息产品的价格也就较高。
3.6转让次数信息产品形成后,其价格随转让次数的增多而呈现递减趋势。信息产品首次转让时,由于其新颖性,价格就高;信息产品转让的次数增多,其信息内容的传播范围逐渐扩大或出现了更先进能全部或部分超过该信息产品的新技术信息产品,这种信息产品的价格必然降低,甚至有时分文不值。
4 信息商品的定价基础和依据
信息商品的价格形成远比物质产品复杂得多,因而就导致了定价方式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4.1效用价格论所谓效用价格论是指信息商品价格是由用户在使用信息产品后可能或实际获得的效用来确定。这是目前被多数人认同的观点。由于信息商品生产的一次性,不存在与之进行比较的同类商品,无法确定平均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能象物质商品那样确定其价值,那么作为价值转化形式的价格亦无法确定。所以信息商品的价格只有借助于其效用才能正确描述。
4.2垄断价格论所谓垄断价格论是指信息商品的价格是由信息商品生产和销售的垄断地位决定的。这是由两方面原因所致,其一是信息商品具有独特性和创造性,信息市场缺乏激烈的竞争;其二是人们为了保护信息产品的所有权,制定了各种产权保护法,如版权法、专利法等,这样就形成了信息商品的垄断性,因此,信息商品的价格是典型的垄断价格。这种垄断价格既不是由商品的生产价格决定的,也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的,而在于卖者的垄断性、买者的需求程度和支付能力。
4.3供求关系决定论所谓供求关系决定论是指如果信息商品生产量一定,需求最大价格就高;如果需求量一定,产量大价格就低。
4.4价值决定论价值决定论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它的核心内容是:信息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就要按物质商品的一般定价原则,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浮动。由于信息商品生产没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信息商品的价值量,价值量决定价格高低。信息商品的价格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因而生产信息商品的单位成本是信息商品定价的主要依据。价值决定论的不足在于它把价格理论和劳动价值等同起来,没有看到信息商品交换只有在供求均衡、不存在垄断的情况下进行,价值才能决定价格,价格才能反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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