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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  转轨时期我国行政职能的转变




一、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必然性

1.行政职能转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原有行政职能的配置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出现“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存在问题还很多,包括职能越位、错位、缺位、交叉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必须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正确履行职责和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

2.行政职能转变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当代经济全球化趋势愈益增强,世情、国情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我国能否抓住机遇,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关键在于政府。行政环境变化了,这就要求政府应弱化、强化以及增添某些职能。

3.行政职的转变是机构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职能是机构设置和机构改革的重要依据,只有分清职能和明确职能,才有可能据此对原有机构进行科学的调整和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撤减、合并,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在理顺政府职能关系,明确政府机构职能,合理划分部门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将该整合撤销的就整合撤销,该增设加强的增设加强。

二、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重点

1.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表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客观上要求把市场对社会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的指导性作用有机结合起来。

2.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改变政府的管理范围、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从而切实实现政社分开,把过去属于政府的部分权力转移给社会。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基本职能就是组织“公共物品”的供给,管理好社会的公共事务,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包揽一切的状况。为了实现这三大转变,政府必须培养社会的自治能力,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减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有关中介事务,确立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

3.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在具体内容上,就是指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分权,把过分集中于上级政府的权力下放给下级政府,做到权、责、利相一致;在指导原则上,就是既要维护国家政令的统一,防止地方割据,发挥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又要保证地方、基层能够因地制宜,有利于调动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

4.理顺政府部门之间关系,健全部门职责体系

要进行科学的职能分解和职能分析,严格按照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从制度上解决职能不清、人浮于事、多头领导、政出多门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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