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学习>>第六章 人事行政>>学习内容>>知识点三


知识点三:当代人事行政的变革



河南省固始县“公推乡镇长”事件

近日,有网友发帖子称,河南省固始县在2008年全县公开选配的12名乡镇长大多是当地官员亲属。帖子8月25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热议。信阳市委当天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驻固始,市委书记王铁表示,如果查实有问题,一定严肃处理。人民网记者也赶赴固始县进行了调查。

“12名乡镇长中只有4名是县级领导干部的亲属。”固始县委组织部一位负责人对人民网记者说。组织部还提供了这12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他们认为属于领导干部亲属的是这4人:

张宝:2005年1月任黎集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级),父亲为原人大副主任;

黄俊红:2005年1月任胡族铺镇党委副书记(正科级),父亲为县人大退休干部,岳父为固始县政协主席;

李城冉:2005年1月任县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副科级),父亲为县政协副主席,岳父为县人大主任;

林中华:2005年1月任汪鹏乡党委副书记,哥哥为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记者摘要记录了其他8人的上辈情况:

张维勤:74岁父亲为县发改委退休干部,母亲、公公、婆婆均已去世;

聂磊:父母亲及岳父母均已去世;

李羽鹏:父亲、母亲为退休工人,岳父为退休教师,岳母为邮电局退休职工;

汪庆勇:父亲、母亲务农,岳父为煤矿退休工人,岳母去世;

谈光泽:父亲已去世,母亲务农;岳父为黎集镇退休干部,岳母去世;

周淼:父亲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母亲为县公疗医院院长,公公、婆婆均为退休工人;

曾亮:父亲为县公安局退休干部,母亲为粮食局退休职工,岳父为县民政局退休干部,岳母为棉麻公司退休工人;

邓月海:父亲为农民,母亲已去世,岳父为县服务公司退休职工,岳母为小学退休教师。

至于这8人是否还有其他亲属担任要职,是否还有更强的社会关系,人民网记者目前尚不得而知。而争议比较大的县级领导干部子女是李城冉(1980年出生,原任副科级县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县委组织部认为,这是依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培养年轻干部的力度。李城冉第一学历为是北京交大本科,2002年毕业后能回到县里工作实为少见。30岁左右担任科级干部也不算冒进。组织部门应该鼓励年轻化、知识化。

“公众并不是特别在意官员后代有没有当选的权利。公众在意的是官员之后即便当选,也应该遵循基本的程序,实现起码的程序正义。”署名为“胡印斌”的作者说的话代表了很多网友的观点。人民网记者发现,多数评论也将目光聚焦到程序是否真的公平上。那么固始县这次乡镇长推选的程序到底是什么样的?

人民网记者调查了解到,在2008年新一届固始县委、县政府上任之前,这个有着165万人口的河南第一人口大县12个乡镇长的位置已经空了将近一年。

2008年12月,县委决定选配这批干部。“以前乡镇长任命的程序,其实没这么复杂,多数是县委常委会酝酿提名,然后经人大投票决定。实事求是地讲,这次是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了选拔,是一个探索和创新。应该说还是比较公平,很多人都想不到跨越这么大。”一位进入36人考察名单但没有成功的副科级干部对记者说。

“我们的初衷就是想努力去除‘少数人选少数人’的弊端,充分发扬民主。把选人、用人决定权交给更多的人,实现制度选人,这其实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县委书记一个人的压力。”2008年1月由县长升任信阳市委常委、固始县委书记的方波对人民网记者坦言。

县委组织部于12月12日向全县发布《关于对十二名乡镇长职位人选进行自荐的意见》,并公布了此次公推的资格条件及自荐程序。“硬杠杠”是符合43周岁以下、任副科级2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干部有287人参加自荐、竞争。

按照方案规定,12月15日,固始县召开了公开推荐大会,由县处级干部、正科级实职干部、县人大和政协常委、县纪委常委、老干部代表近300人参加公开推选,按照拟任职位1:5的比例,差额推选60人(因有得票相等者,实际产生63人)。

12月18日,采取“面试演讲+投票推荐”的方式,在63人名人选中按拟任职位1:3的比例由县委全委会进行差额推荐,确定36名人选进入组织考察。演讲题目是《如何当好乡镇长》,具体演讲时间到头一天晚上11点才通知。

12月22日,县委常委会对36名考察人选,最后进行票决,产生12名乡镇长人选。然后在新闻媒体公示7天,经人大选举任命后上任。

资料来源:《河南固始县“公推乡镇长”真相调查》,人民网2009828

问题:

1.河南固始县“公推乡镇长”事件为何会引发轩然大波?

2.如何看待当前领导干部选拔中的“公推公选”现象?

○ 问题解析

“公推公选”是公开推荐与公开选拔有机结合的一种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一般是指: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通过考核、考试、面试(演讲、答辩)等程序,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再依法举行选举或组织任命。各地做法略有不同,学界也没有统一的定义。河南固始县“公推乡镇长”事件之所以会引发轩然大波,主要是在公推公选的程序上存在一些让人质疑的地方。

一、缺少笔试环节

根据中共中央2004年4月发布施行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 发布公告;(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三) 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四)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 办理任职手续。

这一政策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一) 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二) 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三) 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五) 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但固始县却认为,这次不是“公开选拔”,而是“公开选配”。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而非干部选拔任用的唯一方式。

二、选拔过程听不到民意

尽管有自荐、公推、公选三个步骤,但最后关键的两步都是官员选官员,没有民意代表,就必然会留下不公正的隐患。

固始县公选从头至尾始终看不到民意的介入,都是在现任和离任官员之间“公选”,不用说是一般群众的推选,就是县里边的普通干部也不能参与推选,这样的“公选”显然不具代表广泛性,谈不上民意参与。参加投票的300人尽管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确定的,但在这个范围内,官员亲属肯定比普通干部知名度高,如果出现拉票行为,其能量肯定会更大,同样的问题出现在其他几道程序中。

三、在整个过程中,入选人员的亲属应该回避

根据中共中央2002年7月9日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固始县这次公开推荐乡镇长的过程中,300人公开推选、县委全委会差额推荐、常委会票决中,都有入选人员的亲属参与。固始县委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常委会票决时,应该回避的1名常委,2名列席人员(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他们都按规定进行了回避。但因为前两道程序是推荐程序,所以没有规定要求回避。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公推公选”的核心意义就在于“推”和“选”上:民主推荐,民主选举,从而大大增强透明度,打破用人制度中的神秘色彩,有利于社会和民众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利于选拔优秀的人才,克服传统用人制度带来的不正之风。目前我国的“公推公选”在推选标准和程序上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大大削减了“公推公选”制度的效用,这也是今后我们应该继续加以完善的。

下面让我们将知识点三的内容总结一下,进入总结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