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方法,为了更好的了解学习,我们也要尝试给学习进行分类。当然,在历史上也有很多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给学习划分了种类,这里我们介绍两种分类方法。
(一)布鲁姆的学习分类
美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家、芝加哥大学教育系教育学教授本杰明·布鲁姆(Benjamin Bloom,1913-1999)在1956年发表的《教育目标分类:认知领域》中,以教育目标和教育任务为出发点,认为认知领域的学习有以下六类:
1.知识:对知识的简单回忆。如什么是学习分类?
2.理解:能解释所学的知识。如为什么要进行学习的分类?
3.应用: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概念和规则。如利用学习分类的规则对众多学习进行分类。
4.分析:区别和了解事物的内部联系。如布鲁姆的学习分类有哪些特点?其他人的学习分类有哪些特点?
5.综合:把思想重新综合为一种新的完整的思想,产生新的结构。如综合以上分类方法,提出一种新的分类方式。
6.评价:根据内部的证据或外部的标准作出判断。如对第五步中提出的新的分类方式进行评价。
(二)奥苏贝尔的分类
美国心理学家、学者,纽约市立大学研究生院荣誉教授奥苏伯尔(D.P.Ausubel,1918-2008)根据两个维度对认知领域的学习进行了分类:
维度一:学习进行的方式,可以分为接受的和发现的。接受学习,即学习者把以现成的定论的形式呈现给自己的学习材料,与其已形成的认识结构联系起来,以实现对这种学习材料的掌握的学习方式。发现学习,是在教师不加讲述的情况下,学生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获得新知识、寻求解决问题方法的一种学习方式。发现学习依靠学习者的独立发现。
维度二:学习材料与学习者原有知识的关系,可以分为机械的和有意义的。机械学习,即不加理解、反复背诵的学习,亦即对学习材料只进行机械识记。有意义学习过程的实质,就是使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概念建立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有意义学习理论强调在新知识的学习中,认知结构中的原有适当观念起决定作用,这种原有的适当观念对新知识起固定作用。有意义的学习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学生要具有有意义学习的意向,即把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原有的适当观念关联起来的意向;学习材料对学习具有潜在意义,即学习材料具有逻辑意义并可以和学生认知结构中的有关观念相联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会导致机械学习。
通过对学习的概念、学习的特点、学习的分类的学习,你是否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学习?下面我们进入学以致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