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学习第二章思想政治学科课程概论时,我们首先思考什么是课程?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材?课程=课表?课程=上课?只有真正理解什么是课程,才会对课程的类型与结构,课程的编制以及思想政治学科课的性质、地位、特点等课程概述相关内容已掌握,以及对于新课改后的思想政治课新变化和现今如火如荼改革的核心素养相联系,深入学习政治学科的核心素养。那么今天我们就开始知识点一的学习。
课程一词,据考证,始见于唐宋时期。 唐代孔颖达为《诗经·小雅》中“奕奕寝庙、君子作之”句作疏说:“教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得依法制”,此处“课程”的意思是以一定程式来授事。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书·论学》中多次使用了“课程”一词。如“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功夫”等。其中“课程”一词就包含有学习的范围和进程的意思。
在西方:“课程”一词的英语是Curriculum,其词根源于拉丁语的动词Currere”,意为①赛跑、跑,②(车轮的)旋转,③赛跑用的交通工具,④行走,⑤履历等多种含义。转义为教育术语,隐喻为“一段教育过程”。
从中世纪起“课程”这一术语便一直是指在学校时间表上科目内容的安排,这与我国对“课程”一词的理解基本相同。因此,广义上课程指为了实现学校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学科(即教学科目)的总和及其进程和安排,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而狭义上则指一门学科。
同时学界中对课程的概念概念也有不同的理解,如施良方教授归纳课程有六个定义;古德莱特认为课程处于五种状态中等等;对课程概念的不同理解,会对课程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不同的指引作用。
由不同的设计思想产生,课程设计的不同种类或方式——课程类型。
从课程的组织方式上看: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
从学生修习的角度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以课程的表现形式或影响学生的方式为依据:隐性课程与显性课程;
按照课程行政管理体制的层次划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课程的结构分为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
A 相关课程
B 广域课程
C 融合课程
D 分科课程
通过知识点一的导入学习,
同学们已经对课程的概念以及课程的结构与类型等知识有了简单了解,
对于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国家课程、
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知识有了相当掌握,
接下来让我们学习课程的编制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