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际商务谈判 目录 上一题 下一题
   
问 题  
 

  在长期的国际商务伙伴之间,为什么实质利益谈判方式优于主场式的谈判方式?

答 案  
 

  实质利益谈判法优于立场式谈判方式,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实质利益谈判法更利于使谈判达成一个明智的协议。而立场争辩式谈判使谈判内容和立场局限于某一方面,双方只重视各自的立场,而往往忽视了满足谈判双方的实际潜在的需要。
  (2)实质利益谈判法更有效率。实质利益谈判法只所以有助于提高谈判效率,是因为谈判达成协议的效率,也应该是双赢的内容之一,因为效率高的谈判,使双方都有更多的精力拓展商业机会。而立场争辩往往使双方争辩不休,难以选择双方满意的方案,有的简直是无谓地消耗时间,从而给谈判各方带来压力,增加谈判不成功的风险。
  (3)实质利益谈判法有利于改进或至少不会伤害谈判各方的关系。而立场争辩式谈判却往往忽视保持商业关系的重要性,使谈判变成了各方意愿的较量,看谁在谈判中更固执已见或更易让步。这样的谈判,往往会使谈判者在心理上产生不良的反应,容易伤害“脸面”,从而破坏谈判各方关系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