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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党制和多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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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党制

  所谓两党制就是一个国家存在许多政党,但事实上只有两个主要的政党在轮流执政的政党体制。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均属此例。

  两党制有以下特点:

  第一,两党轮流执政。一个党在竞选中获胜,成为执政党,通过政府工作来实现政党的纲领和政策;另一落选的党作为在野党和反对党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并伺机取代其执政地位。

  第二,在两党制情况下,一党在竞选获胜就能全部掌握行政权,以本党的名义向选民负责。这样,执政党就能在行政机构中比较一致地推行党和政府的政策,使政府明显地体现出该党的意向。

  第三,由于两党体制下是一党单独执政,政府就比较稳定,不易出现内部意见不一致而破裂的情况。

多党制

  所谓多党制就是在一个国家中存在着许多政党,其中任何一个政党都不能得到法定的多数单独执政,而通常与其他政党联合行使政权的政党体制。西方大部分国家采用的都是多党制,像法、德、意都是典型的多党制国家。

  多党制的特点比较突出的是:

  第一,联合执政。这是因为,由于政党众多,选票分散,一党往往难以单独取得绝对多数选票(当然不排除个别情况)。因此,各主要政党往往在大选之前或大选之后组成党派间的联盟,联合成多数,以此取得选举胜利或得到组阁权。

  第二,政党对政府的控制力弱。由于政府往往由几个政党联合组成,这些政党代表的利益又不尽相同,所以,政府内部会出现各种不同意见。由于任何政策都不能由一党决定,而要经过各党协商,因而决策时间长,效率比较低。这些都说明政党对政府的控制能力是低的。

  第三,政府往往不稳定。由于政府成员不是来自一个政党,成员内部的争吵是不可避免的。有时争吵会出现这样的结果:由于各党互不妥协、让步,有一些党就会退出政府,使执政党变成少数党而垮台。当然也并非所有的多党制都有不稳定的特点。例如,德国的多党制一直相当稳固,卢森堡的多党制也未造成政局动荡,冰岛的多党制也很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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