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国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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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是人类历史上每一个剥削阶级——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它是随着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奴隶主占有制的形成,阶级的出现和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产生的。奴隶制国家是建立在奴隶占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对被统治的奴隶阶级的专政。 奴隶制国家职能,在内部是控制奴隶和自由民等广大被压迫群众。控制和压迫奴隶和自由民的诉讼法,一是凭借国家的一系列暴力机关,实行赤裸裸的暴力统治;二是利用宗教作为精神武器,进行精神奴役。奴隶制国家的对外职能是扩张领土或势力范围,侵略其他国家或防御外来侵略。奴隶制国家的本质就是通过其职能反映和实现的。历史上的奴隶制国家,由于各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生产资料占有的方式不同和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因此它们所采取的统治形式也和不相同。 奴隶制国家巩固奴隶占有制社会和生产关系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起了很大作用。奴隶占有制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占有劳动者——奴隶。奴隶不是把他自己的出卖给奴隶主,而是连同自己的劳动一次而永远地卖给自己的主人了。 奴隶制国家已有了国有经济,特别是古代东方的奴隶制流行着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形式。拥有无限权力的国王是最高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和专制政治权力的握有者。在奴隶制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古代文化和艺术的繁荣创造了条件。这说明奴隶制国家在古典文明史上曾想过历史进步作用。 但是,奴隶占有制本身却包含着使它灭亡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奴隶占有制的剥削形式,毁坏了这个社会的基本生产力——奴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激化,表现为大规模的奴隶起义,这些起义与被剥削的小农同奴隶主的斗争,新兴地方阶级与奴隶主的斗争交织在一起,终于推翻了奴隶主阶级的政治统治。奴隶制国家灭亡,代之而起的是封建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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