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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篇翻译--Part II 补充阅读--第二页
 
请看下例:

    我试着往前凑,它跳一跳,可是又停住,看着我,小黑豆眼带出要亲近我又不完全信任的神气。 ( 老舍:《小麻雀》 )

    I was gingerly edging along toward the bird when it fluttered away a little and stopped again staring back with its small , black , bean-like eyes that had a look of distrust while seeking to be friends with me . ( 刘士聪译 )

    原文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小麻雀敏捷的动作和可爱的神情以及作者充满爱心的淳朴感情。从句子结构看,原文句子有长有短,给人以优美的节奏感,其基本节奏模式为“慢 - 快 - 稍慢 - 再慢 - 非常快”,整幅画面极具动感。译文译者没有机械地模仿原文结构,而是根据译语的特征做了一些调整,对句子重新进行了安排和切分,但其节奏感却与原文惊人地一致,读起来弛张急缓,可谓异曲同工: I was gingerly edging along toward the bird when it fluttered away a little and stopped again staring back with its small, black, bean—like eyes that had a look of distrust while seeking to be friends with me 。从语调上看,原文基本上采用了“仄 - 平 - 仄”的形式来描绘麻雀的可爱和敏捷,如“跳一跳”、“又停住”、“看着我”,译文则采用“轻 - 重 - 轻”的形式与之对应: fl / u / tterd /, a / way /, al / little /, st / o / pped /, a / gain /,从而在读者的脑海里生动地再现了小鸟的可爱和敏捷。句构、节奏、语调三者结合起来,成功地传达了原文的信息、表情以及美感功能,在读者面前展现了一幅鸟与人类和谐共处的优美画面。

    加切奇拉泽还指出,“如果机械地模仿,追求表面形式的对等,那注定是要失败的。翻译从技术上讲是从传达话语每个完整部分的意思,而不是从词和词组的翻译开始的,而意思是从上下文和整个作品所表现出来的。仿造,往往是译者用原作语言进行思维的结果。如果词对词机械地把原作语言中表达的意思搬进译文,译文的词句是按源语语言规律来堆砌,就不会有译者创作个性的民族特色。”试看下例:

    At dinner one evening a son had offended me with an inadequate report card . and as I leaned back and cleared nay throat t0 lecture 。 he gazed at me with an expression of unutterable resignation and said ,“ Tell me how it was in your day dad . ”(Russell Baker In My Day)

    有天晚上正在用餐时,一个儿子拿了一张分数不够的成绩单,得罪了我。我背一靠清了清嗓门教训起来,他用一副说不出的屈从的表情盯住我说:“讲给我听听你当年怎么样,爹。” ( 杨自伍译 )

    将原文和译文作一比较,我们不难看出,译者基本上采用了词对词的译法。原文的每一个词几乎都能在译文中找到,表面上看很忠实,但这样的译文经不起推敲。先从这段文字所在的整个上下文来考察一下原文的意思。在这篇名为《遥想当年》的散文中,作者拉塞尔·贝克通过描写一家三代在彼此沟通上的障碍,揭示了社会中普遍存在并代代相传的代沟问题,提醒青年人不要漠视父辈的忠告,不要忘记过去。上述引文是作者讲到自己总是喜欢用过去的时光教训子女,而子女却不情愿接受的一个例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说,译文基本上传达出了原意,但经过仔细推敲,译文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首先,从意义上讲,译文的遣词与原文的含义不相符:“得罪”一词显然属用词不当,这里译为“令我十分恼火”似更准确;而“清了清嗓门教训起来”则是误译,因为原文是说“正要”教训而不是“已经”教训起来;“讲给我听听你当年怎么样,爹”显然不符合当时儿子既不愿听又不敢明显反抗的情景,“屈从”的感觉荡然无存,代之以一种“挑战”,甚至“命令”,如果略做改动.译成“给我讲讲你当年怎么样,爸”则既能体现出儿子明里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要求,而暗里却隐含着对父亲做法的嘲弄的深刻含义,符合上下文语义 ( 下文中,爸爸因被儿子点破想法而大光其火 ) 。其次,从节奏上讲,“一个儿子拿了一张分数不够的成绩单”不符合汉语句构习惯,显得累赘和别扭。紧随其后的句子过于简短,弱化了句子的力量。在原文中,尽管全句的语气比较平稳,但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父亲的某种震惊,而在译文中,这种感觉却不复存在。这段话可改译如下:

    有天晚上,正在用餐时,儿子拿了张分数不合格的成绩单给我看,令我十分恼火。我往后一靠,清了清嗓子,正要开口教训,他却露出一副难以形容的无可奈何的表情,眼睛盯着我说:“给我讲讲你当年怎么样,爸。”

    因为节奏是散文表情、美学功能的主要体现,下面就讨论一下散文翻译中的节奏问题。

    散文的节奏是组织语言材料的一种形式,也是具有审美功能的语言现象。费道罗夫曾经说过:“散文节奏不是靠声音单位的规律性交替 ( 这在诗歌是常见的 ) ,而是靠言语的意义成分和句法成分有规律地排列,它们按一定的顺序出现,即通过一些词的重复出现、对偶、对仗、对称以及语句和句子联系的性质等表现出来。除此之外,散文的节奏还取决于某个言语片断感情的浓淡强弱的分布情况。”

    先讨论节奏与句构的关系。加切奇拉泽认为,散文的译者应当考虑原著的节奏及其随作品的语调和主题思想而发生的变化,他应当努力找出恰当的句法结构,以便最忠实地传达意思、语调和节奏等因素。简言之,译者应当再现原著风格而不重复其语法形式。可见句构在散文翻译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散文的句构作用不同于其它体裁,是因为散文的句构不死板,比较自由,但这并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译者的责任。

    接着,他又指出,任何一种语言都具备再现另一种语言节奏的手段。当然,这无须仿造另一种语言的句构,把它全盘搬到自己母语中来。如果两种语言相去甚远 ( 如汉语和英语 ) ,在翻译中就更不能用直接的语言对应来传达翻译。翻译,无论从美学角度还是从语言学角度来看,都是一种创作。因此,翻译散文.用文字形象表达原著意思,和用句构表达原著的语调和节奏,彼此紧密结合。请看下例:

    这小小的豆不像好看的苹果、桃子、石榴,把它们底果实悬在枝上,鲜红嫩绿的颜色,令人一望而发生羡慕的心。它只把果子埋在地底,等到成熟,才客人把它挖出来。你们偶然看见一棵花生瑟缩地长在地上。不能立刻辨出它有没有果实,非得等到你接触它才能知道。 ( 许地山:《落花生》 )

    Unlike apples , peaches and pomegranates that display their fruits up in the air , attracting you with their beautiful colors , peanut buries its fruit in the earth . It does not show itself until you dig it out when it is ripe and , unless you dig it out , you can't tell whether it bears fruit or not just by its frail stems above ground . ( 刘士聪译 )

    这段文字由三个句子组成,语调平和,节奏平缓。分别从“这小小的豆”、“苹果、桃子、石榴”、“它”、“你们”等不同的视觉评论花生的好处。在翻译这样的句子时,译者必须意识到,英汉语言无论从音、形,还是它们所承载的文化内涵,都有着巨大的落差,如果按照原文句子结构套译,不仅会造成译文的逻辑混乱,更无法传达原文的思想意义、艺术风格和节奏语调等美学特征。本文译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在翻译时,打破了原文句子的限制,从整个段落出发,对原文的概念进行了重组、对原文的视觉进行了调整、对原文的语序进行了改变。这样译,虽然从表面上看,译文与原文在结构上有一定的距离,但仔细品位,却可感受到这是一段形神皆备的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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