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度】
分封制度是周代特有的政治制度。但此前它经历了漫长的起源过程,此前出现的早期分封现象,它开始于氏族部落时代的征服拓殖关系,大体相当于黄帝以来的姓氏分化、赐姓命氏、分土别国及别封等可称为早期分封的历史过程。夏商时期虽然也有分封,但仍属于早期分封的范畴。周代分封制乃是杰出的周公以册命礼整合五等爵制、畿服制及朝聘盟会制等相关制度凝成的有机政治复合体,这种自觉建制与完备的体系使其与种种的早期分封现象产生本质区别。
周人为巩固政权统治而制定的分封制,具体原因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其一、总结夏商历史经验,分封诸侯藩屏王室;其二、分封诸侯是周代建立周天子及诸侯卿大夫等级维系的政治隶属结构的需要;其三、分封王室亲戚于战略要冲,以加强对全国的统治。
周人的分封大致有两类:其一为褒封,主要为先圣王后裔;其二、封亲戚功臣谋士。
周人实行的分封制度是对夏商以来邦国林立局面的总结改造,是对商代外服制度的继承与发展,封建亲戚是对氏族血缘关系的利用改造。从此政治关系第一,血缘关系第二,血缘关系从属政治关系,使得周王朝成为以姬姓宗族体系治天下的华夏国家,为周人通过分封制对维系周代国祚长达近八百年起了重要作用。但若从国家形态发展水平的角度讲,周代分封制在统治管理模式上虽较夏商二代为完善,但分封制作为原初政体仍无法根除天子、诸侯及卿大夫因各据封土而导致的疏离关系,进而使之完全纳入自上而下、一贯到底的严密统治监管形式中。这是分封制的先天锢疾,是与其体制共生的原始局限。自秦统一分全国为郡县之后,在古人心目中,中国政制以秦为界可分为封建与郡县两种,而且由秦廷君臣关于封建、郡县之争启其端,此后两千余年绵延不绝。
【宗法制度】
西周分封制度的原则是宗法制,周人通过宗法制实现政治关系上的君统与血缘关系上的宗统合二为一,但宗统又从属君统的国家形态。宗法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后期的父系家长制发展演变而来。初期的作用是为了规范氏族或宗族内部的权益分配关系。后来发展、演变成以区分嫡庶之间权位分配为核心的宗统关系,形成宗法制度。这种制度的最主要特点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以嫡为大宗,庶为小宗,小宗之嫡在本支中为大宗,庶仍然为小宗等为组织原则。一般认为,宗法制度由早期宗法现象的萌芽,至周代而形成,其中周公是宗法制度的制定者。
周代宗法制度相当完善。《礼记.大传》对西周宗法制度描绘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古书所说的是西周宗法制度的组织原则,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之所以说百世不迁之宗与五世则迁之宗,是因为宗法制度的存在是与分封制度直接联系着的,别就是表示与原有的血缘族群加以区分开来,别子为始祖,其嫡长子继位为百世不迁之宗,担任传重(继承祖先的血统而为宗庙主为象征,含括传爵位、采邑或禄田等经济内容)与收族的重任,族人由于尊祖故敬祖先继承者——宗。其他诸子则分出去,另立门户,是为小宗,对于天子、诸侯而言,就是分封,分封包括几个层次,即古书上所说的“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周代政治隶属等级结构。若无嫡可立等特殊情况,周人还为之制定了补充制度,保证了宗法制度的正常运转。故《左传》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又说“王后无嫡,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
著名历史学家金景芳曾撰名文《论宗法制度》力倡汉儒以来之说,认为天子乃实行政治关系的君统,而不实行宗统,宗法制不适用于天子诸侯只适用于大夫以下,天子以王者治理天下,乃君统,尽臣父兄,有丧事,若尊卑不同则不服,从而与其他贵族隔别开来。所以“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庙”。究其实质,当如王国维所言,天子诸侯无大宗之名,或有大宗之实当属不虚。
【王朝官制】
西周官制是在商代的“内服”和“外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商代不同的是,西周的官僚机构更加庞大,职官的名目更加繁多,行政体制更加系统。这种演变趋势,反映了西周国家机器的完备和王权的强化。周天子作为天下的共主,要治理五服制下的天下,必须拥有一个治理王畿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西周中央政府组织机构数传世礼书所记最为系统,据《周礼》记载由三公六卿组成。在《礼记》一书中还有不同于《周礼》的一套三公六卿制。礼书是否真实,需要检验。有学者通过《诗经》《尚书》《左传》等可信古书记载考察认为,西周时期王室最重要的官员是卿士,担任卿士者除开国元勋、王室近亲以外,还有一些是诸侯的代表。卿士之下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三事”或“三事大夫”。杨宽《西周史》据金文研究认为,西周中央政府有卿事寮和太史寮两大官署,前者首脑是太师太保,后者首脑是太史,都是公爵,六卿为司徒、司马、司工、司寇、太宰、公族都是伯爵。从传世文献与金文记录看,西周关制尽管在制度设计上以象贤为原则,但国家政权组织机构运转过程中多表现为世族世官制。
【礼乐制度】
周人特别讲究礼,他们把礼看成是维护统治秩序的规章和手段。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风俗习惯,随着等级分化,原先基于年龄、辈份、性别、信仰等自然原则区分的行为和社会规范到了文明时代逐渐被贯以等级制,强调每个人要时刻注意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以达到社会稳定的目的。一般来说,礼包括礼义和礼仪,礼义即礼的本质特征的理论阐述,礼仪即礼的仪式具体种类,是人处理家庭、社会、国家及天人关系时相关礼义的具体外化。礼义与礼仪又通过礼制表现出来,礼制就是对礼仪在器物与数量上的规定,包括宫室、都邑、器用、车旗、服裳、田里、会计、莹制、班爵、名物等小到个人生活、大到国家政制的一切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