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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本的解读

文学文本的解读活动,也就是文学接受或文学鉴赏活动,是一个反映、实现、改变、丰富文本的过程,也是一个融汇了解读者的感受、体验、联想、想象,以及审美判断等多种心理活动机制的特殊的认识活动和心理活动过程。

说文本解读活动是对于文本的反映和实现,当然不难理解。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正如在我们在前一节中看到的,文学文本呈现于解读者面前的,只是一个语言组合体。它不象绘画、雕塑那样,直接将文本塑造的艺术形象展示在我们的面前,也不象音乐那样,直接用旋律、节奏和乐音的组合构成能够引起某种特殊艺术效果的音响,来作用于我们的听觉。文学文本包含的某种意义、意味,它所刻划的形象、抒发的情感,都是由语言符号的的特殊组合得以传达的。解读者通过语言的阅读,准确把握这一个语言组合体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它们的相互作用,在文本语言符号的提示下,调动自己的艺术感受能力去感知文本形象,展开自己的联想和想象去进行形象的再造,从而尽可能完整、清晰地将作品形象、意境"复现"在自己的意识屏幕上,并对文本意义、意味做出解读。这也就是一个文本的反映和实现的过程。

不过,这样一个对于文本的反映和实现的过程,并不是一个对于文本的机械"复制"过程。文学文本解读决不是对文本消极、被动的接受。从读者的解读过程来看,读者对于文本的感受、体验和理解,一定是融汇了自我生活经验、情感经验、欣赏经验的,读者的感受能力、艺术趣味以及已经具有的对于社会生活、对于人生以及对于艺术本身的认识,读者已经具备的关于文学文本的相关知识,都将被运用于他对某个文学文本的解读之中,对文本进行"补充"甚至"改造",从而也会丰富文本的内涵。这也就是为什么同一个文学文本,不同的解读者会读出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内涵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从文学文本本身来看,它也要求必须有读者的补充和丰富。巴尔特将文学文本区分为"可读的"和"可写的"两类,其实,优秀的文学作品,都具有"可写"性,即总是能够也需要调动读者的想象去加以补充、丰富的。正如叶圣陶先生指出的:"文艺作品往往不是倾筐倒箧地说的,说出来的只是一部分罢了,还有一部分所谓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没有说出来,必须驱遣我们的想象,才能够领会它。"(叶圣陶:《文艺作品的鉴赏》,见龙协涛编《鉴赏文存》,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第11页)其实,文本中没有说出来的部分,常常反而是至关重要的部分,如果没有解读者的想象去加以补充、丰富,文本事实上无法在解读者那里获得真正的反映和实现。比如白居易《长恨歌》中的这几句诗: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
揽衣推枕起徘徊,朱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从字面上看,这几句诗作为一种描述,应该是已经相当具体而清晰了,但这其中却也明显存在一些"空白"即"言外之意",比如何以杨玉环"闻道汉家天子使"便会梦魂惊觉?她以怎样的情态、步态往外走?为什么会是"云鬓半偏"、"花冠不整"?这些问题,在文本前后都没有交代,当然只能由我们的想象加以补充。有了我们的补充和丰富,我们也才能真正理解这几句诗乃至全诗所歌颂的那种超越仙界人寰的坚贞的爱情。伊塞尔认为,正是文本中那些需要读者"以揣度加以填充的地方",把读者"牵涉到事件中,以提供未言部分的意义。所言部分只是作为未言部分的参考而有意义,……而由于未言部分在读者想象中成活,所言部分也就'扩大',比原先有较多的含义:甚至琐碎的消失也深刻得惊人。"(伊塞尔:《文本中的读者》,见蒋孔阳编《二十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下,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第268页)这是符合文学接受过程的规律的。